襄阳城郊:更正罪犯20天错误刑期

01.08.2014  22:11

  本网讯(通讯员 李倩)近日,襄阳城郊检察院收到服刑人员李某的一封申诉信。李某信中反映其刑期折抵有误,他于2010年1月13日因犯抢劫罪被拘留,于4月29日释放,羁押106天,后于2012年3月4日再被拘留,被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存在刑期计算错误。

  获悉情况后,检察长高度重视此事,批示承办检察人员尽快调查核实。随后,承办检察人员对李某进行了详细询问,调阅了李某的服刑档案等相关材料。查证属实后,襄阳城郊检察院依法向原审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发出转办函,在兄弟检察机关的协助下,原审法院近期作出了更正错误刑期的刑事裁定,将李某的刑期止日由2016年12月16日更正为2016年11月26日,使李某的刑期得以缩短20天。当检察人员将刑事裁定书复印件递到李某手中时,他激动的说:“感谢检察官让我提前20天出狱,感谢检察官维护了我20天的公正。

  近年来,襄阳城郊院稳步推进监狱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检察官约谈制度,扎实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官接待日等活动,及时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重视服刑人员申诉,维护广大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