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被弓箭射中奄奄一息 弓弩属管制器械应及时报警

10.08.2015  11:07

昨天上午,武汉市动物保护协会的爱心人士在街头发现一只被箭射中的大狗,随后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射伤大狗的长箭应系弓弩发射。因为杀伤力巨大,弓弩等物属于管制器械范围,市民不允许随意持有或使用。

图为受伤的大狗。图片来自“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微博

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的会长杜帆介绍说,昨天上午10点钟左右,他们接到热心市民来电,称在光谷大道九凤街谭湖一路公交站附近发现一只严重受伤的大狗。赶到现场后,杜帆等人发现,一根“钢条”从大狗的侧胸部刺入,尖端没在体内,另一头已经折断。

杜帆介绍说,这只大狗为雌性,是沙皮狗的串种,年龄大约在两岁左右。因为其毛色鲜亮且配有项圈,可能是某人豢养的宠物狗。被众人发现时,狗狗已经奄奄一息,无法走动。大家赶紧将其抱起,送往宠物医院救治。

在医院里,兽医将刺伤狗狗的“钢条”取出。此时大家才发现,这根“钢条”长约30厘米,是一支长箭的箭头部分,顶端锋利无比。经过诊断,狗狗的肋骨被扎断,加上肺部受伤后出现气胸,经过简单处理后,他们又将狗狗转移至卓越宠物医院。经过手术治疗,狗狗的伤情暂时稳定,但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在请教了弓箭运动爱好者后,协会的会员们得知,这支箭的箭身为碳纤维材质,顶端为金属,折断的是其尾翼部分,“能刺得这么深,肯定是用弓弩发射的”。因为使用弓弩需要一定的技术,而且杀伤效率较低,肇事者可能并非是想偷狗贩卖,很可能只是取乐或“练手”。

昨天下午,气愤不已的协会成员将此事发上了官方微博。微博发出后,立刻引来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大家对伤害动物的行为纷纷予以谴责。其中,实名认证“武汉市公安局民警”的网络大V“z小明童鞋z”也转发了此微博。

“z小明童鞋z”表示,弓弩等器械属于管制物品,禁止随意携带和持有。虽然有的运动项目涉及到弓箭或枪械,但也只能用于特定的场所,有的还需要相关证件。“威力这么大,如果是对着人射击,后果更是不堪设想。”“z小明童鞋z”表示,如果市民看到有人在公共场合使用类似器械,应该立刻报警,也希望辖区公安机关予以重视。(记者杨京 实习生孙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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