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会议要求 提高认识 精准发力 细化措施

23.01.2017  19:32

  1月20日,咸宁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会议  ,会议由市环保局局长魏朝东主持,6个县市区及咸宁高新区分管副县、市、区长,环保局长、市环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副市长吴刚出席。

  会议通报了我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及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落实情况,对全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指出,要提高认识,认清空气质量改善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正确把握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管理政策,明确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是硬约束。到2017年底,对于未通过“气十条”终期考核的地方,市政府将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

  会议强调,要精准发力,正确把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气十条”和省、市“气十条”实施意见,细化防治措施,以雷霆之势切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细化措施,全面完成督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针对未完成整改的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挂图作战、督办落实、办结销号。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坚持措施落地,持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以更大力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空间管控、污染源监管、环境绩效考评等制度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