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视频会

17.01.2017  13:32

为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减轻雾霾造成的危害,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见实效,2017年1月13日下午,省环保厅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通报2016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对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环保厅总量处通报,2016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三项指标PM10、PM2.5和优良天数比例均超额完成环保部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省环境监察总队通报了2016年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现场督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介绍了全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分析研判情况。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水华对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全省环境质量空气改善面临的严峻形势。2016年,虽然全省空气质量状况整体改善,但重污染天气频发为全省改善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大气环境改善形势非常严峻。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是“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之一,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同时,全省将加大问责力度,对空气质量改善和工作不力的地区,必要时将报请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谋划好、细化好、落实好,统筹运用改善环境质量的多种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和联动效应。

二是认真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包括部分地区对大气污染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工作推进措施精细化程度不够;部分行业治理要求落实程度不够等。部分工业领域存在超标排放现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缓慢,煤炭清洁利用和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进展滞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滞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有待加强等。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立军令状的力度打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2017年,是国家“气十条”的结账之年,也是全省的攻坚之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气十条”和湖北省“气十条”实施意见,制定并落实限期达标规划,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开展点源专项整治,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细化防治措施,以雷霆之势切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出席主会场会议,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分会场会议。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