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贯彻实施 《档案法》工作情况

14.03.2016  16:51


2月29日,咸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的报告,咸宁市档案局局长雷锡高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档案承担着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任,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雷锡高在报告中说:咸宁市档案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咸宁市档案管理办法》,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忠实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档案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依法开展业务指导,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进一步深化;拓展档案服务功能,档案服务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档案事业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在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档案法治建设、档案馆库建设、档案资源建设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李建明指出:全市档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创新、有特色、有成绩。新的一年,我们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以新的状态、新的思维、新的举措,以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为主线,构建档案工作依法治理新机制,开创档案事业发展共建共享新局面,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实现“十三五”宏伟蓝图,大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做出更大贡献!

常委会成员在审议中就继续深入贯彻《档案法》,加大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构建档案依法治理新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