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便民诉讼网络实现全履盖
新华网武汉8月30日电(韩芳 靖凡 方政军)一山分吴楚,两水入江淮。位于大别山深处的千年古县——湖北省罗田山路险峻,地广人稀。多年来,这里因基层法庭人、财、物相对匮乏,群众诉讼难、诉讼成本高的问题长期存在。如何改进审理方式,实现流程控制,让诉讼便民落到实处,将司法为民真正惠及山区群众?罗田法院通过构建“四位一体”(中心法庭+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司法便民联络员)的便民诉讼网络,两年来共开展巡回审判活动458次,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及时调处、审结民商事案件1836件。近日,记者在罗田法院采访时发现,该院的司法便民诉讼网络已形成“无盲点”和“全覆盖”的格局。
定时定点收案 法官工作室接地气
“我家离法庭60多里,如果到法庭打官司,每次车费得花20多元,现在真方便,在家门口就可以打官司!”罗田县大崎乡花桥河村村民杨某拉着法官丁俊的手欣喜地说。
原来,2012年10月,同村村民吴某在烧地边杂草时引发山火,将杨某家的板栗树烧毁33棵,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于是,杨某向本村的司法便民联络员陈建中咨询打官司的事。陈建中随即帮他查看了日历,当天刚好是三里畈法庭大崎法官工作室的工作时间。于是,在陈建中的引导下,杨某步行10多分钟,就来到了大崎乡法官工作室办理了立案手续。
因本案当事双方对案件事实基本认可,仅对赔偿数额存有争议,当天,法官工作室法官丁俊便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耐心疏导和释明法条后,双方很快达成了吴某一次性赔偿杨某4.3万元的调解协议。这么快就拿到了补偿款,杨某喜出望外,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罗田法院法官丁俊说,板栗是罗田山区村民的重要经济来源,本案标的虽小但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如果不能及时化解纠纷容易引起更大矛盾。我院为了方便山区群众打官司,在没有设立中心法庭的乡镇,依托乡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固定人员、固定时间(每周不少于两天)在法官工作室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接待当事人来信来访,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及时办理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案件;对涉及标的额小、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当即立案、及时送达、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对相对复杂的案件带回中心法庭审查立案、排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