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随录取通知书寄发

08.08.2014  10:59

  我省高招录取仍在进行中。记者昨悉,为确保2014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我省要求高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4年)》(以下简称《简介》),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不让一名大学生因贫困失学。

  按照要求,各高校要把握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两个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尤其是偏远地区,决不留死角。各高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一并寄送《简介》,务必做到人手一册,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各普通高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省教育厅还要求,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或直接列支,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确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省教育厅特别强调,高校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