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学生”入伍可保留学籍 获七项经济待遇

11.07.2014  12:48

  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入伍后将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可入校复学,同时还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昨日下午,市征兵办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全市高中、中职学校校长、各区教育局副局长召开专题会议,动员2014年“准大学生”报名应征。

  今年全国首次实行网上征兵,省会城市不再征集初中生,高中以上学历青年成为兵员征集主体。为适应这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武汉市征兵办在各高中、中职院校设立征兵报名咨询服务点,广泛动员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携笔从戎、报国参军。

  市征兵办主任、武汉警备区参谋长黄正勇介绍,今年全国放开高校新生征集,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入伍后将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可入校复学,同时还可享受在校大学生学费代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就业创业优待等优惠政策。

  我市对应征“准大学生”不仅实行“四个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征集、保留入学资格,还将拥有“六项”发展进步前景(报考军校、改选士官、学习技术、复学优待、继续教育、就业扶持)以及享有“七项”(义务兵家庭优待、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义务兵津贴、士官工资、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国家资助复学学费)服役期间的经济待遇。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