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开展“预防乡村行”活动
20.06.2014 13:55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通讯员 万维昂)“国家征收土地时,村里公共面积的补偿款,能否留作村委会的费用,这样做我们村干部是否构成职务犯罪?”近日,大冶检察院在金湖街道办事处开展“预防乡村行”活动时,有村干部这样问道。
在当日的“预防乡村行”警示教育会上,大冶检察院驻金湖检察室负责人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预防职务犯罪主办检察官作了《筑牢三道防线,远离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用形象的比喻解释了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职务犯罪,还结合近几年大冶检察院查办乡镇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并就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金湖街道办事处二百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活动,普遍反映讲座内容实在,易懂、管用,大家不仅学习了法律知识,同时还拉近检察机关和基层群众的距离。金湖街道办事处领导同时表示,希望检察室这个“家门口的检察院”为建设法治金湖、美丽金湖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20.06.2014 13:55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