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到年底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11.02.2017  00:32

  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湖健康。今年,大冶市将推出系列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17年底,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大冶市境内49条重点河流、3个湖泊、106座水库、5151处山塘均推行“河长制”。由市、镇、村干部担任三级河长,推动市、镇、村三级全面履行河湖(含库、塘)保护管理责任,从而构建市、镇、村三级组织体系,实现江河湖库塘“河长”全覆盖。其中,跨县(市区)的河流、湖泊及重点河流、湖泊、水库,由市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流经区域的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河长”,流经区域的村(社区)干部担任三级“河长”。其他河流、水库,其“河长”设置由辖区乡镇参照市级管理模式确定。“塘长”设置由辖区乡镇确定,并落实到“村级塘长”。大冶市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山塘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当地派出所干警担任警长,参与管理和保护。为做好组织领导,大冶市还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通过创新河湖保护管理体制,将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为了让绿水长流,大冶市将推出系列举措,对环境污染保持“零容忍”“重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群众健康、威胁生态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和关停搬迁、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力度、规范垃圾收集处置、加快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加强河湖清淤整治。尤其将加大河湖保洁力度。全面推行市场化运行,制定“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制定河流、湖泊、水库等保洁考核制度,让保洁工作成为“河长制”建设重要内容。
  据介绍,到2017年底,大冶市将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市“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全市主要河湖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等“五无”标准,河湖水质明显改善,河湖环境显著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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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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