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代表团审议大会各项决议草案和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湖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审议大会各项决议草案和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蒋超良参加审议并讲话 王晓东主持
3月1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湖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大会各项决议草案和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蒋超良参加审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代表团副团长王晓东主持会议。
代表团副团长王玲、黄楚平、王立山、傅德辉、周洪宇参加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清泉、苏晓云列席会议。
代表团全体会议依次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审议结束后,蒋超良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党的十九大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代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历史性盛会。会议决定了一系列重大事项,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党中央和大会主席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湖北代表团顺利完成了截止目前的各项任务。回顾此次盛会,我们最大的收获和体会是,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通过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我们更加深刻地领会了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坚定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极大增强了爱戴和拥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极大增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极大增强了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维护核心、为党尽责、做好工作的思想更统一了、信心更坚定了、目标更明确了、行动更有力了。
蒋超良说,整个会议期间,湖北代表团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以对党和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履职尽责卓有成效,会风会纪执行严格,会务保障有序有力,为大会的圆满召开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我们要切实抓好全国两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履行代表职责和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绝对忠诚维护核心,坚定爱戴拥护领袖。二是把宣传贯彻两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立足本职工作,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三是学习宣传贯彻好宪法和监察法,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四是依法履行代表职权,倍加珍惜人大代表的崇高荣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为民用权,认真开展好今年的视察、检查、调研等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五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不懈加强学习,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张晓峰、王馨、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