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以教职任职备案为抓手进一步净化优化教职人员队伍

13.05.2016  17:43

为加强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依法管理,武汉市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为抓手,建章立制、着眼长远,净化优化教职人员队伍,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落实主体,明确责任。为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管理工作,市民宗委成立了以主任王献良为组长,副主任夏铭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宗教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指导各宗教团体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化解问题。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一直都是开展宗教工作的重要基础,武汉市民宗委采取了核查其身份证、户口本、戒牒证等有效证件,调查其常住履职情况、听取宗教场所意见等形式,对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进行重新复查换证;对尚存问题的,暂缓登记认定备案;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教规教义的,一律不予登记认定备案,同时立即停止其开展宗教活动的资格。

三、建章立制,完善措施。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是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教务活动,积极推行宗教场所的民主管理模式,坚决抵制境外渗透和邪教,支持宗教界弘扬宗教的优秀文化传统,发挥宗教在净化人心方面的有益作用,挖掘宗教乐善济人、奉献社会的积极教义,丰富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赈灾义助、帮困结对、募捐善款、资助敬老院、出资兴学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着眼长远,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完善教职人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对考核不合格以及违反规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劝诫、警告、停职等惩处措施,做到教职人员能进能出,实现宗教教职人员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净化、优化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目前,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已全部完成,实现了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队伍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