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逾万人

09.01.2015  11:06

占全国10%以上 反四风实现多个“全国率先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金颂、胡爱民、邱畅)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上,平均每3天就有一批典型案件被通报。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省共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1147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58人,处理人数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均占全国总数10%以上。

  湖北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动真格、出重拳,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满意度连续三年上升。中央纪委予以充分肯定。

  坚持示范引领,以上率下。去年以来,省委先后召开6次会议,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出具体部署。省委领导公开承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省直机关带头落实“三短一简一俭”,严控“三公经费”,109家省直单位首次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暗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经常性明察暗访作为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

  去年,省纪委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大中小学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组织开展六轮明察暗访,发现问题860个。

  坚持“零容忍”,从严问责。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监督检查办法,对6个方面18种违纪违规情形作出具体界定,明确了纪律处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4种处理方式,为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提供了基本遵循。截至去年12月31日,省纪委直接处理和督办处理58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级以上干部114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

  坚持统筹推进,深化治理。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重点对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抽查。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659个,处理72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5人。把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对象扩大到全省党政机关、高校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5万多名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零持有”、“零报告”。

  坚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制定《关于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出台《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其中多项制度全国率先。根据约谈制度,去年,省纪委累计约谈56名厅级领导干部,其中包括3名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