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11人受处分2人被立案审查

10.01.2016  08:06

  1月8日,宜昌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立案审查。

  其中,2011年至2015年,夷陵区教育局招考办在高考招生过程中,将收取的高考报名费、体检费、高考用笔费、英语口语考试费等费用全部存入招考办干部私人账户上,代收代缴后结余资金3.8652万元一直在账外开支,用于发放相关人员补助等。该区教育文联主席胡献国(原招考办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局招考办主任余君智、副主任张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3年6月至2015年7月,枝江市社会福利院,将收取的代养人员服务费49.7876万元以“食堂账”名义设置账外账,该福利院院长曾宪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去年6月23日,猇亭区古老背街道办事处红港新村社区居委会组织公款旅游开支7800元,并借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3200元用于购买茶叶、进餐等日常开支。该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阮华政,副主任黄新,计生财经委员段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春节期间,长阳驻汉办公款购买化妆品1.1156万元,该办主任王芹被政纪立案审查。(唐宜贵、向晶方)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