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局“四坚持”加强农村建房管理

27.12.2016  18:43

  一是坚持符合规划原则。该市高起点、高质量科学编制乡镇和村庄规划。农村建房服从规划,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数量和规模,实现城乡统筹规划“一盘棋”,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发展新格局。

  二是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对村民符合新建标准的,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建房由村庄向集镇、一般村向中心村、小自然村向大自然村集聚。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改进农村建房模式,推行集中连片建房,控制独立式住宅建设。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结合生态国土整治建设要求,本着经济、适用、美观、安全的原则,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中心村”危房改造工程,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四是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建立废旧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鼓励村民在原有宅基地进行改建翻新。坚持“先规划、后批地、再建设”原则,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等“四到场”制度,按程序规范审批农村个人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