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消息不实

06.03.2016  18:29

  近日,网络、微信及手机短信流传一条内容为“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为960元标准”的信息。昨日,省卫生计生委官方发布权威回应,该信息不实,属于谣传。

  省卫计委介绍,目前,我省根据国家政策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仅包含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夫妻一方为农村居民,另一方为城镇居民,仅将农村居民户口的一方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对符合上述奖励政策的对象,每人每年发放扶助金960元。我省计划生育奖励助政策与国家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省卫计委提醒,广大群众如需进一步了解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可咨询当地卫生计生部门。

  据了解,省卫生计生委正会同公安部门追查散布谣言者,并将追究相关责任。(记者龙华、通讯员田峰)

(责任编辑: 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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