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城区召开网吧、娱乐场所创卫控烟工作推进会

02.06.2016  05:00

  为进一步做好黄冈城区网吧、娱乐场所创卫控烟工作,深入推进“五小”场所创卫整治,夺取创卫达标和迎检胜利,市公安、文广部门于5月31日上午再次联合召开网吧、娱乐场所创卫控烟工作推进会。城区87家网吧和25家娱乐场所业主参会。

  市文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怀明和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光明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吴怀明要求城区各场所经营业主要切实增强创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做到场所卫生整洁,文明守法经营;文化执法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公安治安和网安部门开展创卫控烟整治,一把手要亲自上阵,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部执法人员充实到创卫控烟一线,协助公安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控烟工作,确保创卫攻坚战取得胜利。童光明要求网吧、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在创卫控烟工作上要做到“两有四无”,“两有”即:一要有明显的控烟标示。各网吧、歌舞厅场所业主,要在明显位置悬挂张贴;二要有专(兼)职禁烟劝导员和巡查员,对在控烟区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四无”即:一是无烟具。在场所内不得设置烟灰缸等器具或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或物品;二是无烟味。室内空气保持清新流通,不得有烟味;三是无烟头。室内地面保持干净卫生,不得有烟头;四是无吸烟人员。在室内控烟区内不得有吸烟的人。

  下一步,市文广局与市公安局将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网吧、歌舞厅再次开展地毯式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与辖区网吧、歌舞厅签订《控烟承诺书》,对不履行禁止吸烟职责的服务场所,除了文化、工商、卫计等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外,公安机关将对烟患较为集中、群众反响强烈的网吧,依据国务院令第363号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予以处罚;对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