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工资收入是主要来源

21.01.2017  05:33

  1月20日,记者从2016年湖北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86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5元,增长7.4%。农村居民受灾情影响收入增长回落明显。

  据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徐荣华介绍,2016年,受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及各项增资政策和扶贫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城镇居民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增长延续了一季度以来的走势,比上年小幅回落0.2个百分点,与经济增长保持一致。农村居民全年收入增速较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2个百分点。

  2016年夏季我省遭遇的严重洪涝灾害对工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对农村居民收入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幅较上年回落了2.5个百分点。洪涝灾害期间,部分外出劳力回家救灾,对务工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二三产业受洪涝灾害影响,一些厂矿企业生产设施受损,厂房被淹,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企业用工减少也带来农民收入减少。农村居民经营性净收入增幅较上年回落了0.6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仍是增收的首要来源。2016年,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分别同比增长6.1%、9.2%,拉动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3.5和2.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0.5%和38.6%。

  徐荣华称,2017年农民增收的有利条件为:在不出现大的自然灾害情况下,我省农业生产和农民经营性收入有望实现恢复性的增长。随着精准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惠农政策持续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将继续快速增长。在宏观经济环境企稳,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农民务工人数和工资水平将保持一定增长。(刘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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