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发布2020年度高空抛物、坠物十件典型案例

03.09.2020  14:12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日前,湖北高院发布2020年度高空抛物、坠物十件典型案例。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湖北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功能,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在司法审判中,湖北各级法院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在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基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存在的工作疏漏、隐患风险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如本次发布的秦某与冯某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冯某、翁某某家阳台玻璃护栏破碎坠落,造成秦某停放在小区安全出口处的车辆受损,安全出口为小区消防通道,并非小区规定的停车区域,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允许业主在该处停放车辆,人民法院依法划分高空坠物引起损失的责任分担,并对该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小区物业履行优化服务、规范停车秩序、修复邻里关系的社会治理功能。

湖北法院还注重依法惩处高空抛物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陈某某酒后为泄私愤,持续高空抛物,对主干道上通行的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高压线路等重大公私财物造成威胁,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被予以惩处。

此次发布的十件典型案例,既有民事案件,又有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将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生动的司法实践,并以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强化以案释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湖北各级法院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推动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陈群安 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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