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湖北地税通报8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人民网武汉7月17日电 (李如胜)7月17日,湖北省地税局下发通报,对8起典型违规违纪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从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武汉市江汉区地税局在地图中查看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啸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免职。2013年11月,江汉区地税局时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后转任总会计师)刘啸在落实“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签文后,并没有按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同时,2015年上半年,该局三名干部先后因中介机构非法涉税问题被市纪委立案调查和检察院批准逮捕。对此,刘啸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武汉市局党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决定免去刘啸江汉区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职务。
公安县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万远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2015年以来,公安县地税系统相继发生多起违纪违规案件,存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涉嫌违纪违法,收受的纳税人礼金等现象,万远祥作为公安县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决定免去万远祥公安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京山县地税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涛被撤职,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被追责。2014年8月1日以来,京山县地税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京山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涛(2015年1月调任钟祥市地税局局长)行政撤职处分;同时,给予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军行政降级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清退收回。
仙桃市地税局违规为房地产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被追责。仙桃市地税局2009年和2010年违规减免两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仙桃市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振武(现任荆州市地税局副局长)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仙桃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游兵想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减免的税款已全额追缴入库。
孝感市孝南区地税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专项清查整改工作不到位,相关领导被追责。2015年6月,孝南区地税局对“作风建设专项清查整改工作”部署行动迟缓,在上级检查、督查期间才陆续将问题整改到位,且自查、整改数据前后不符,领导审核把关不严。孝感市局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孝南区局党组书记、局长荆光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蔡耀明和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建辉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通城县地税局税源管理四分局原副局长胡伟等8名地税干部职工工作时间“带彩”娱乐被给予行政处分及免职处理,所在分局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
黄冈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税费管理一科副科长郭凯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利益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本案中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一科科长肖明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企业所偷、欠税款已全额追缴入库。
武汉市地税局稽查局稽查四处原副主任科员王涛接受纳税人吃请、工作日午间饮酒、与被检查对象“带彩”娱乐被严肃处理。被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湖北省地税局表示,各级地税部门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系统各级党组、纪检组要狠抓关键节点、盯住“四风”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立起来、严起来,督促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更要追究管理者、监督者的责任。对发现问题线索不上报、不处理、不较真,造成问题发酵和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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