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加强地灾防治体系建设确保年度地灾零伤亡

05.01.2015  10:39

  2014年,十堰市加强地灾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综合治理等四大体系建设,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未发生一起因灾至人伤亡责任事故。

  一是加强调查评价体系建设,提高地灾监管能力。全市先后开展了辖区9个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详查工作,编制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详查和防治规划并顺利通过国家、省级专家审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专门文件部署库区地灾防治工作,组织编制了《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方案》,对库区706处地灾点进行全面排查。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群测群防能力。加强汛地灾隐患排查,分别于主汛期前及秋汛,对各县(市、区)汛期地灾防减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扎实推进群测群防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全覆盖。

  三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成立了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以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为技术依托,通过建立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市、区)建立分站等方式,基本建立了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应急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升了基层防灾的技术支撑。

  四是加强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提高综合防御能力。按照“轻重缓急”科学配置400万元年度地灾防治资金,制订地灾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核,切实发挥项目防治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