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安法施行 地方政府对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

02.10.2015  22:43

  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新《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

  该法体现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新理念,明确了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现了对食品安全的集中统一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新《食品安全法》除规定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之外,还首创了“黑名单”制度,禁止严重违法犯罪者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活动。

  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新《食品安全法》新增对消费者的赔偿实行首负责任制的规定,加大了惩罚性赔偿的力度,规定了对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今年以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案件15833起,结案12554起。(陈屿、马俊杰、李思燚)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