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4地发布春节返乡人员管理政策

26.01.202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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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sinaimg.cn

   十堰市

  今天,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最新关于国内重点地区到堰堰人员的管理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鄂州市

  1月25日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发布最新通告

  (一) 本通告所指的返乡人员,是指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回鄂州市的人员, 以及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人群”)中从省内其他市州返回鄂州市的人员。

  (二) 境外来(返)鄂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鄂州人员,按照现行防控政策,严格闭环管理。

  (三) 外省低风险地区来鄂州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返乡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并及时了解鄂州市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在返乡前由本人或其亲友向目的地村(居)委会如实报告。 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应在返乡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

   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迅速在目的地进行采样检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宜都市

   重点地区来(返)宜都人员健康管理公告

   (1月25日更新)

  请近期从省外来(返)人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尽快向所到达的村(社区)或单位主动报告,并出示近14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从以下重点地区来(返)宜都的要接受健康管理。

  1、近28天从 境外及港台地区 来/返宜都人员;

  2、12月14日以后 黑龙江省黑河市 、12月27日以后 黑龙江省 来/返宜都人员;

  3、12月8日以后 大连市金普新区 、12月13日以后 沈阳市铁西区 来/返宜都人员;

  4、12月12日以后 北京市顺义区 、1月3日以后 北京市大兴区 来/返宜都人员;

  5、12月19日以后 河北省 来/返宜都人员;

  6、2021年1月5日以后 吉林省长春市、通化市、松原市、梅河口市 来/返宜都人员;

  7、2021年1月2日以后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来/返宜都人员;

  8、2021年1月14日以后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 来/返宜都人员;

  9、2021年1月6日以后 上海市黄浦区 、1月8日以后 上海市宝山区 来/返宜都人员;

  10、2021年1月18日以后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 来/返宜都人员。

   宜都市将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 不主动申报的,须自行承担检测、隔离相关费用。对不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相关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疫情尚未结束,请各位朋友遵守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 如无必要建议不要出国或前往以上重点地区。 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出入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扫码测温,并自觉做到:戴好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咨询电话:0717-4823047

  宜都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春节返乡人员疫情防控

   有关事项的通告

   (第41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严峻复杂,为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平安度过春节,提倡广大市民春节期间非必要不返乡、不流动。同时,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对春节期间确需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返乡。 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 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从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存有较大新冠病毒感染风险的场所和行业工作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返乡。返乡前请提前告知返回地村委会(社区),如实报告个人职业、健康状况、返乡时间、所乘交通工具等信息。各地村委会(社区)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查验上述返乡人员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没有证明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境外来黄返黄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黄返黄人员,继续按有关防控政策实行闭环管理。

  二、返乡后须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上述人员返乡到家后,须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由村(社区)组织、乡镇(街道)采样、县(市、区)检测。返乡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单人单室居住,每天自测体温两次,不外出、不流动,确有必要外出的,须报告村委会(社区)后在报告范围内活动,并做好个人防护。 回乡居住停留时间不满14天的,以实际停留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三、返乡后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在外人员返乡后,请自觉遵守返回地疫情防控规定,返回后第一时间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到村委会(社区)查验报备, 积极配合所在村委会(社区)信息核实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应到正规医院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村委会(社区)。返乡期间,请缩小活动范围,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提倡通过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拜年。鼓励市民举报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及个人。

  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40号通告继续有效,有关要求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