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26.12.2016  13:04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适应改革开放时代的需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这是针对性很强的要求,应当认真落实。

宽容干部失误是新形势下干部管理的内在要求。宽容失误、理解失误,正确对待工作中有失误的干部,体现的是党和国家对于改革创新风险的承受能力。尤其在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打破利益固化藩篱,清除体制机制障碍,难免遭遇风险、出现失误、招来麻烦。这就需要我们在干部管理中,对在改革中敢闯敢试、大刀阔斧、真抓实干,受到挫折甚至发生失误的干部,予以鼓励和保护,使他们增添改革创新的底气。在日常工作中,干部也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即使再小心细致,也难以避免。事业心、责任感强的干部,工作干得多,发生失误的可能性也就相对大一些。对这样的干部,一有失误就加以责难,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为充分调动各方面干部积极性,促使他们大胆主动开展工作,也需要宽容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某些失误。这应成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种理念、一种精神,同鼓励干部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于创新、勇于竞争精神一并大力提倡。

宽容干部失误需要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改革创新是一种探索性的实践,充满艰难和风险。分析干部队伍中近些年存在的不敢作为的原因,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担心干事多了会出现失误,影响自己的进步。改变干部这种心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显得特别重要。在全社会尤其在干部队伍中,要大力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误的环境和氛围,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坚持锐意改革、奋勇创新。这就要求我们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变思维方式,改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良心态,使探索成为一种时尚,使创新赢得尊敬,使大胆作为成为干部普遍追求的境界。

宽容干部失误要进一步完善干部工作政策。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明确哪些属于改革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哪些属于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哪些属于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明确相关的具体情形和政策界限,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容错纠错政策和机制。要本着有利于执行、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的精神,进一步完善问责追责的相关规定,认真解决其科学性不够问题。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干部的评价,绝不可以成败论英雄,干部“”了事喜,但“”了要看他们“败事”的动机、努力的程度、推进的态度、造成的影响,绝不可简单地一棍子打死。只要一心为民、出以公心,即使有失误、有损失、有失败,也应当该谅解的谅解、该松绑的松绑、该保护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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