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在全省“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28.11.2017  21:51

2017年11月24日 ,全省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孝感市人民政府会议中心举行。江陵县法制办主任杨国军同志代表江陵县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文件要求,湖北省法制办于2016年3月下发了《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4个省直部门、7个地市级人民政府、7个县级人民政府共18家单位确定为试点单位,江陵县是其中之一。对试点工作,我县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实践探索,形成了一套标准清晰、规范统一、科学高效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对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违法规范性文件的产生,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了积极作用,并于2017年10月通过了省法制办的检查验收。

在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县法制办主任杨国军同志从“明确范围,提高审查的针对性;紧扣核心,提高审查的规范性;规范流程,提高审查的时效性;创新方式,提高审查的科学性”四个方面介绍了我县的做法,获得了省法制办领导和与会单位相关同志的一致好评,省法制办领导对江陵县的“四性判断标准”和“把专家引进来、把骨干用起来、把群众请进来”的作法给予了高度肯定。(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