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出台《天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规定》

13.06.2014  10:35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预防和减少房屋征收过程中突出问题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天门市出台了《天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主要针对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合法性评估、合理性评估、可行性评估及可控性评估等内容。《细则》共有十二条,重点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和各个主体的职责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具有内容丰富,全面具体、职责明确、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据了解,天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实施前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天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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