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长偷名画临摹后调包 称上任前已被调包过

25.05.2016  17:29

 前日,广州美术学院(下简称广美)图书馆原馆长萧元贪污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据检方指控,萧元利用掌管画库钥匙的职务便利,监守自盗,以自己临摹的赝品调包的方式,将张大千、齐白石等名家的143幅书画作品窃为己有,并拍卖掉125幅作品。以拍卖价和评估价计算,萧元贪污的143幅画作价值高达1.1亿元。

公诉人同时提出,广州美术学院疏于管理,让犯罪嫌疑人有了可乘之机。

临摹名人字画,制造赝品,然后以假乱真进行调包,这样的故事,发生在小说史话里都会令人啧啧称奇,而在现实生活中,要想实施这样的“调包计”,恐怕不仅需要高超的临摹技术,还要有机会绕过文物收藏单位的层层监管,单独接触这些珍贵的收藏品,还要有渠道进行转手销赃。要想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可以说,并不容易。然而在广州美术学院,这样的情况却真实地发生了。

动了心思

称上任前已被人调包过

检方指控,2002年10月至2010年3月期间,萧元利用其担任广美图书馆馆长的职务便利,用学校为其配备的图书馆藏画库的全套钥匙开门进入画库,用自己事先临摹好的赝品将馆藏的143幅名字画调包并据为己有。

从2004年至2010年,萧元陆续将其中的125幅书画作品委托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和浙江一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拍卖成交价总计3470.87万元,余下18幅尚未卖出的书画作品被侦查机关扣押,经鉴定估价约为7681.7万元。公诉人认为应以贪污罪追究萧元的刑事责任。庭上,萧元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意见,并表示认罪、悔罪。

萧元当庭交代,图书馆有一个藏画库,里面主要收藏中国书画作品。馆藏的这些画作,平时主要用于教学参考,广美的老师和学生都可以凭证件借阅、参考。萧元说,藏画库一共有三道门,三道门上的钥匙分别由三个图书馆工作人员掌管,老师和学生借画时,需要三个老师同时到场开门才能将画取出来。但萧元想要取画,却不用这么麻烦,因为他配有图书馆藏画库的全套钥匙。

据萧元交代,2003年,有管画的老师提出希望将画作进行数据化处理,方便老师和学生查看,在拍照过程中,萧元见识到了藏画库中的字画。他说,他第一次看到这些画的时候发现有很多赝品,之前已经被人调包过,他也动起了歪心思。

挑画“准则

容易暴露的作品不下手

萧元说,他第一次作案是在2004年3月。周末图书馆放假时,萧元趁着没人,就用钥匙打开画库,挑选字画带回家。花几天临摹好后,再把假画放回藏画库。萧元说,藏画库的工作人员都是兼职,没有鉴别字画真假的能力,只负责对数。

在选择窃取哪幅字画时,萧元有自己的标准。他一般只挑选临摹难度不大的字画。同时,由于师生们对岭南画派的作品非常熟悉,岭南画派的作品也经常被借出去展览,这些作品首先被他排除在外,“一张都没弄”,他说,“一个是要比较好临摹,难度很大的我临摹不了,肯定不拿,再一个还是要能卖的。当然,我也存在侥幸心理,这批假的字画藏在图书馆很多年了,我一直以为它们会在图书馆藏下去,我是图书馆里从以前到现在唯一懂美术的人,其他的人全部不懂。

2005年底,广州美院新校区的美术馆落成,图书馆藏画移交美术馆。据萧元交代,他在2006年以后停止了伪造调包活动。而在藏画库中被调包的作品,始终并没有露出破绽。几年后,在香港的一次拍卖会上,有广州美院校友发现,有画作上印有该院的印章,于是举报到学校,这才让萧元东窗事发。2014年5月,萧元在广州被逮捕。在此之前,萧元已经通过拍卖行成功卖掉其中100多幅作品。

赃款去处

名下共有8套房产

萧元作案有两三年。2005年年底时,学校要求把图书馆的字画转交给美术馆管理,因此,2006年起,萧元便停止作案。

被调包的真字画,大部分被萧元拿去拍卖行拍卖。萧元说,从2004年起到2012年,他一直找中国嘉德国际拍卖行拍卖字画,一共卖出125幅画作,得款2700多万元。如果加上佣金、保险等费用就是起诉书指控的3470.87万元。

萧元表示,在拍卖的画作中,有一幅潘天寿的《英雄独立》画作是中国嘉德国际拍卖行“自作主张”转给浙江一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的。

拍卖所得的赃款,一部分被萧元用来购买字画,一部分被用于购买房产。萧元说,目前他一共有8套房产被扣押。

2014年5月6日,萧元在番禺雅居乐峰会的别墅被抓获。侦查机关在他的住处搜查到18幅尚未卖出的字画,分别是齐白石、程十发、张大千等名家的作品。

萧元说,他从画库中一共拿了100多幅画作,但不到143幅。之所以起诉书会得出143幅这个数字,是因为侦查机关把拍卖的字画数和家中搜查到的字画数加在一起。但拍卖的画作中有约10幅作品是他自己的收藏。

萧元承认,侦查机关在他的住处还搜到了枪支、子弹。他解释说,自己平时有收藏枪支、子弹的爱好。

几万元、几十万元摆在我面前并没有什么诱惑力,但如果是几百万或者几千万这么巨大的数额,我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萧元再次表示认罪,希望得到公正审判。

萧元其人

今年58岁的萧元来自湖南益阳,曾任《芙蓉》杂志主编。2002年,萧元到广州美术学院工作。2002年2月至2010年10月,萧元一直担任广美图书馆馆长。他窃取名画的行为就发生在图书馆馆长任上。侦查机关在他的住处还搜到了枪支、子弹。

三大疑问

■鉴定价格不准确?

在未拍卖出去的18幅作品中,有两幅是八大山人的作品。检方提供的一份由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未拍卖的作品共价值7600余万元。

对此,萧元说,之前公安机关曾经委托一家与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具有同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过鉴定报告,但两份报告对部分字画的鉴定结论相左。根据那份鉴定报告,未拍卖出的字画价值3000多万元。萧元及其辩护律师都认为,应该由国家文物部门进行重新鉴定。

萧元的律师认为,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没资质对涉案的18幅作品的价格进行鉴定,因为价格鉴定应该由价格认定中心进行。律师还提出,案发在前,拍卖在后,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化,文物的拍卖价格已经出现了巨大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在计算贪污的金额时,应该以案发时间为基准日来认定125幅作品涉及的贪污金额。

■已拍画作能否追回?

100多幅名家字画被萧元拿去拍卖,这些字画都来路不明,拍卖行难道不应该去核实文物的来路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教授说,拍卖是委托进行的,拍卖行没有义务去核实文物的来源。徐松林说,如果有证据证明明知可能是赃物,还要去拍卖,拍卖行需要负民事责任。

那么,拍卖了的字画还能要求买家退回来吗?徐松林说,民法保护善意第三人,由于拍卖是公开依正规程序进行的,买家是善意第三人,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性,买家不用退还文物。

■为何不是盗窃罪?

为什么检方没有以盗窃罪起诉萧元?徐松林分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但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财物,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则构成贪污罪。

据广州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