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18.06.2014  16:57

  为切实加强全省国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郑重向社会和人民群众承诺:
   一、针对纳税人要求进一步简并行政审批事项、报表资料,减少检查项目的问题。 面向社会公布78项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取消26项纳税人填报文书报表,对86项涉税事项实行“免填单”服务。取消29项进户执法项目。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一般不重复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在县(市、区)国税局成立涉税事项集中审批办公室,实现审批职能、事项和人员“三集中”,做到  “一窗受理、公开审批、限时办结”。
   二、针对纳税人反映网上办税系统存在拥堵、收费以及办理业务“多头找、重复跑”的问题。 从7月1日开始,全省推行高效、快捷、免费的网上申报系统和网络发票系统。大力推行涉税事项同城办理,大力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首问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地规范税务人。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功能和作用,为纳税人提供最优质的纳税服务。
   三、针对纳税人要求支持企业发展、减轻纳税负担、降低办税成本的问题。 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改革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促进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退税新政,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对税务登记、涉税审批、涉税培训、涉税资料和表证单书、宣传资料等一律实行零收费,严格执行免收发票工本费政策,切实减轻纳税负担,降低办税成本。 
   四、针对纳税人反映少数地方税收执法不严,税务行政处罚标准不一、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在全省制定并执行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将“合法裁量、合理裁量、公正裁量、程序得当、公开透明”的原则细化为流程、步骤,为广大纳税人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对各级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发生的税收执法过错,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针对个别税务干部作风不良、谋取私利的问题。 对国税干部作风不良、谋取私利以及“吃、拿、卡、借、要、报”  等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零容忍”,一律按照《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从严从快查处,同时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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