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三项举措”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1.02.2017  23:10

一是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市政府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调整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和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创建工作纳入食品安全绩效目标考核任务,坚持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其中,东西湖区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党政领导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目标考核。

二是进一步强化创建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实施十大攻坚措施。市食药安办制定《十项措施职责清单》,形成责任明细化、督查常态化的工作格局。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建立领导包片、科室包环节,一周一检查、一月一排名、双月调度会的督促检查机制。

三是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武汉电视台、武汉电台、《长江日报》刊发食品安全科普公益广告。

信息来源: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