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3天落马4名官员 3人曾涉电力审批

22.07.2014  19:58

  落马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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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故事】能源腐败路径

   10个月内,19名能源系统官员和高管先后落马

  3天之内,4名官员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继2013年8月刘铁男落马后,国家能源局近期再次陷入舆论关注的“腐败漩涡”。

  5月21日、23日,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下称“新能源司”)王骏,先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6月23日,又有媒体报道称,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梁波已被带走调查。

  能源系统似乎已成为贪腐的重灾区。据统计,去年8月至今,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已有19名能源系统的官员及企业高管被调查。

  “权力”,特别是行政审批权,一直被认为是腐败的最大诱因。在国家能源局,审批权是如何分布的?哪些部门更容易滋生腐败?贪腐官员又如何进行权力寻租?

   国家能源局负责给能源项目发“准生证”——“路条

  国家能源局网站显示,该局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介绍,按照审批程序,企业上重大能源项目会先和地方政府商量,地方有关部门同意后再向上推荐,统一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一般要先报到国家发改委或国家能源局的处室。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对于重大能源项目,国家能源局只是负责接收具体项目材料并给出基础性的审查评价,然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核。虽然国家能源局对重大能源项目没有最终审核权,但作为执行部门,国家能源局各司向国家发改委上报的基础性材料及评价非常重要。“毕竟发改委的业务范围比较宽泛,对能源具体领域也没有太多研究,所以还是会尊重国家能源局业务部门的意见。”他举例说,比如,煤炭项目就是由煤炭司来牵头审核,其他相关司来协同批复。

  一位熟悉能源项目审批的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个能源项目,一般都要先找到国家能源局,获取路条后,再去找环评、国土、电力等部门,一系列程序走下来之后,再由国家发改委给一次综合评估并核准。

  在现行能源项目审批制度下,“路条”是各个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也是第一个关卡。

  所谓“路条”,指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即意味着该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之列,相当于半个准生证。

  据媒体报道,2004年,国务院实施投资体制改革,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以“跑路条”为标志的核准制。

  上述熟悉能源项目审批的人士表示,为规避投资风险,在项目启动之前,地方政府或企业首先需要国家能源局明确项目是否合乎规划。“本是地方政府或企业向国家能源局咨询的环节变相演变为了发路条,项目必须有国家能源局复函才能组织前期工作,开展土地、环保、供水、电网接入等支持性文件的报备”。

  有媒体报道称,在现行能源项目审批制度下,地方政府将本地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路条”作为头等事宜,进京做工作、汇报衔接成为了常态,并安排专人负责重点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在国家能源局办公大楼的楼梯口外,常年安放着几张装有靠背的椅子,上面坐着到这里“跑项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