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活动

06.12.2016  19:06

12月2日,武汉市普法办联合江岸区在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开展了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 “12.4” 国家法治宣传活动,拉开了整个2016年“12·4” 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宣传活动的序幕。“12.4”现场活动期间,全市共设立宣传点173个,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486000份,树立宣传展板1470块,服务市民达19800人,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武汉市司法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下发到各区、市直单位。武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关太兵,市局巡视员、市普法办主任陈忠先后到汉阳、江岸等区实地参加、视察启动活动。各区、市直单位普法办也迅速行动,召开了工作会议,出台了方案,安排了具体的活动,明确了工作要求。江夏区法泗司法所11月29日在大路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江岸区于11月底出台了本区的活动方案;汉阳区于12月1日举办了启动仪式。

二是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今年的宣传活动内容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宣传重点,积极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和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展现武汉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和成就,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武汉市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成就。达到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治信仰,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活动从11月底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是市区联动、形式多样。今年“12.4”宪法日宣传活动,除武汉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和江岸区司法局联合举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集中宣传活动外,各区也相应设立集中宣传点。活动月期间,全市将组织发放“12·4”法治宣传挂图和印发有关法治宣传资料;组织各区、市直部门参加全省2016年无纸化学法用法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宣传月活动;指导各类媒体,开设国家宪法日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刊播宪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等,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开展“全屏法治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广场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法律知识,播放法治宣传标语。

四是手段丰富,亮点纷呈。黄陂区王家河中学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分会场,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与北京主会场实现连接。全校师生举行了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合唱法治歌曲《宪法伴我成长》等活动,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江汉区普法办、区司法局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微信普法有奖竞答活动,活动共10期,3天一期,每期5题;汉阳区借助“汉阳普法”公众微信号、《楚天都市报》等载体,预告活动信息,在活动现场开展手机微信签到、照片LOGO打印等活动,提高关注度和互动性;武昌区普法办联合区金融工作局(处非办),结合当前金融诈骗频发的形势,邀请湖北消费金融公司、农业银行专业人员,就金融风险防范及控制展开宣讲;蔡甸区利用全区“村村响”法治广播栏目进行宪法宣传,真正让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到田间地头;新洲区除12月2日的集中宣传活动外,还在12月4日当天在区人民广场举办大型法治文艺汇演,在表演法治文艺节目的同时,又穿插宪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使法治和文艺有机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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