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箭在弦上

21.10.2015  12:35

近日,《经济日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制定的法定程序已基本完成,出台实施的条件初步具备,目前正处于最后的修改完善阶段。

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今年3月1日施行,因条例大多是原则性、方向性条款,3月26日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并于6月经国土资源部部务会审议原则通过。

按此前公布的时间表,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为明年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做出准备。

正因此,近期各地推进不动产登记的新闻屡见报端。10月16日,宁夏、桂林等地颁发了当地首本不动产登记证。此前,多地在机构合并、统一发证上也多有动作。

因机构整合涉及面广,国土资源部称第四季度将就此在全国开展专项督察,将对今年12月31日前不能如期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地方提出问责。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98个市(州)完成市级职责整合,1193个县(区)完成县级职责机构整合,分别占全国市县总数的60%和42%。在年底前完成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确实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

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所所长尹飞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不动产多头登记的体制。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的部门。这种做法不利于不动产权利的清晰和交易安全,不利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和有效运行。

今年以来,中央层面的相关制度设计步伐不断加快。4月底,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随后,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工作推进并不尽如人意。年中,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 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 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严之尧曾表示,当前整合工作主要存在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主动性不够等问题,须各地明确职责,通过督导推动整合。

分析人士称,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对各类社会经济活动产生正面、积极的影响。从长远看,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有利于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针对“不动产登记是为房地产税开征做准备”的观点,专家表示这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

另据中国新闻网:

全国楼市库存压顶 多地救市政策密集出台加快去化

据国土部网站消息,近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四次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通报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起草、征求意 见情况以及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会议指出,目前《细则》制定的法定程序已经基本完成,出台实施的条件已初步具备。当前要齐心协力做好《细则》的修改完 善工作,凝心聚力加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就加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会议要求,继续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把握、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 面实现“四统一”。一是加快推进地方职责机构整合,按照年底前完成市县级职责机构整合的要求,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倒排时间,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支持和监督检 查。二是继续指导地方做好新证与旧证的有效衔接,坚持便民利民、“不变不换”原则,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启动不动产 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的办法和标准、不动产权属争议和相关确权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四是抓紧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积极推进重点城市接入信息平台并开展联调 联试。五是加强宣传引导,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