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黑龙江省富锦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25.09.2015  11:42

      为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确保全市548.28万亩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富锦市国土资源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一是抓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各镇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落实了保护责任制,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实现面积、地块、责任、措施、人员“五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和耕地保护“六必须”规定,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宣传。我局借助“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大力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设立宣传站点13个,宣传图板8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红线,依法依规合理用地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建标识。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台账,设置基本农田保护牌,使每块基本农田都有据可查,确实做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护位置同实际相一致。全市共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牌155块,对基本农田保护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四是抓建设。该局积极创新增加耕地方式方法,提出“以建设促保护”的工作方针,大力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对中低产田集中进行田、水、路、林综合整理开发。现已实施了头林镇新胜、幸福、红旗灌区等15个国省级投资4.3亿元的土地整理项目,新增加耕地面积2.8万亩,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

五是抓监管。加强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市、镇、村三级动态巡查队伍,聘请村级土地巡查协管员398名,推进村屯全覆盖。将土地执法的关口前移,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及时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