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监督检查工作

27.04.2016  19:55

  近日,省局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市州局认真履行化妆品日常监管职责。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一是各市州局按照省局《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14]55号)要求进行自查。自查主要内容为:在收到辖区内企业备案信息后,是否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工作;产品在备案后3个月内,是否进行了产品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备案产品,是否依法依规处理。二是省局根据各市州局自查情况,统一组织检查组对全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全省。

  (信息来源:产品注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