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园林部门:砍自家种的树也要报备否则将受罚

09.04.2015  17:54

    楚天都市报记者 徐蔚

    近日,江夏区一电子公司向记者反映,公司为了开辟新用地,砍了十多年前种的33棵意杨,被罚了3800元,让他们十分不解。记者从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了解到,砍伐树木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否则就要受罚,严重者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砍了自己种的树被罚3800元

    “这些树都是自己种的,也不算行道树,为什么砍了还要被罚?”江夏区庙山阳光大道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处罚感到十分疑惑。

    该负责人介绍,这些意杨是十年前种下的,最近公司想盖新大楼,决定将这些树砍掉腾出地,“以前觉得这块地空着也是空着,干脆就买了二三十棵小树苗做点绿化,没想到现在却惹了大麻烦。”江夏区林业分局现场鉴定后发现,树木数量为33棵,已成林,根据树木的品种、大小进行评定后,对该公司处以3800元罚款。

    该负责人称,林业分局告诉他,要砍树必须向区园林和林业部门申请,得到审批之后才能处理,否则属于私自砍伐,将受到惩罚。

    砍伐林木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记者带着该负责人的疑问找到武汉市森林公安江夏分局局长刘凯军。他表示,这项处罚是合法的,根据《森林法》,没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能乱砍滥伐,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惩处。“因为林木并非单纯的个人财产,也有社会公益性的特征,属于国家资源。”刘凯军告诉记者,我国《森林法》采取了林木所有权和采伐权相分离的制度设计。根据法律规定,林木所有权人要砍伐树木,应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在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采伐。否则为乱砍滥伐,根据法律规定,立木材积低于12立方,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大于12立方,将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法律中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他表示,国家这样规定是为了杜绝乱砍滥伐的行为,“每年每个区都会分配砍伐量,砍伐量不能超过林木的生长量,否则树木就会越来越少,对我们生活的环境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小区自家院砍树要向物业报备

    “小区里自家院子想砍树也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吗?”市民黄先生家住虹景花园,他在一楼院子里种了一棵樟树,但最近想换成桂花树,却不知该如何处理。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称,小区里的绿化是由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管理,自家院子种的树也不可自行处置。去年新修订过的《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栽、砍伐树木,树木无移栽价值的,可以向绿化主管部门申请砍伐。“原则上应该向园林部门报备,但为了不让市民那么麻烦,只是小范围的移栽或砍伐,业主向物业公司申请即可。

    不过他表示,“物业公司要征求其他居民的意见,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同意或者其他业主向园林部门投诉,我们也会依法进行处罚。

(见习编辑 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