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落实水库水质保护工作机制

12.08.2014  20:25

(刘宏斌 邵北晶 郭超)近年来,团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库水质污染防治工作,在防治工作上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同时,加强水库水质保护,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全县水库水质大幅提升,有效防止了水质污染,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促进了水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综合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了全县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水利、环保、农业、畜牧、水产等16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日常工作。 

监测管理机制。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四次水质指标分析监测,报告和公示水环境质量。强华饮用水和水源地水质实时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适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管理需求。 

应急防范机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加强供水设备维护升级和改造,提高饮用水处理的工艺和水平。安排专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并报告。 

以奖代补机制。县政府将每年安排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100万元,作为生态补偿“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水源生态建设及弥补人员经费不足。由该县环保局、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对涉及饮用水源的水库进行绩效考核,对完成任务好,成效明显的,拨付“以奖代补”资金;对达不到年度目标任务的,将不予补偿。 

考核问责机制。县政府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将其列入对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到位或纵容环境违法行为、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实行“问责”;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完不成环保责任制考核目标的,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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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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