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沧桑七十年 辉煌铸就七十载

25.09.2019  17:40

斗转星移七十年,沧海桑田一念间。宜都市人民法院与中国的法治事业一起成长,一起发展。伴随着历史前进的滚滚车轮,内设机构应势而立,司法职能全面拓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审判执行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成效显著,办公条件全面改观,宜都市人民法院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大变化。

曾记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1950年3月,宜都市人民法院的前身宜都县人民政府司法科宣告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城关镇中山路县委政府大院旁。当时,办公条件极为简陋,全科只有9名同志和4间办公室,公共走道就是公开审判的场所。1952年7月,宜都县人民政府司法科改建为宜都县人民法院。“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机构被砸烂,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宜都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履行审判职能,办公地点设在城关镇宜红路公安局院内。1972年,恢复设立宜都县人民法院,全院9名同志在公安局院内办公。1984年,法院搬迁至江家大堰36号,当时只建了1栋宿舍和简易厨房,没有钱建办公楼,就只有在厨房顶上加建一层,厨房顶上、门房、车库就成了干警办公和开庭的地方。一进法院大门一个大下坡,院外道路比院内还要高。一位山东来的律师,站在法院大门口有感而发:“我对这个法院办案的权威性有怀疑,我到过全国很多的法院,进门都是沿着台阶往上走进法院的,你们进门就走下坡路,没有一点威严感。”一句玩笑话,却道出了当初办公条件的贫乏。1994年法院迁至陆城镇工农路64号办公,办公条件开始有了改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力的不断增强,2006年,总建筑面积8089平方米的标准化6层办公大楼拔地而起,沿着象征着新世纪人民司法事业蒸蒸而上的21步台阶拾级而上,让人们感到庄重威严。大楼内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和办公功能齐全,严格实行“办公区、诉讼服务区、审判执行区”三区分离。信息化建设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功能视频会议室、科技法庭、数字化审判委员会、电子档案、法院系统四级专网、审判信息管理系统等项目的建设,办公自动化程度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法院的发展日新月异、一日千里,作为新时代的法院人,我感到无比自豪。如果那位山东律师再来宜都,一定会发出由衷的赞叹!

不仅如此,交通工具也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建国初期外出办案,都以步行为主,后来才有了自行车、摩托车。上世纪80年代初,用1000元买来的号牌为“湖北50-50795”的旧吉普车成了法院第一台的办案和行政用车。现在,外出办案、送达、执行,全部都是现代化装备精良的警车。方便快捷的出行工具,极大地节省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法院的内设机构也不断适应国家变化发展的形势需求而调整。建院之初,只设有行政股、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这在当时为镇压反革命、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保护人民民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后来又增设了派出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1972年恢复设立人民法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不断扩大,从过去单一的专政职能发展到全方位调整各类社会关系,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先后增设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以满足不同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改革开放以前,法院审理的案件主要是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两大类,每年案件数量都在200件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民主法制的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逐年上升,现在每年案件数量都在4000件以上。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过去的同志大多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文化程度较低,且都没有经过法律专业培训。改革开放以后,干警的文化素养开始发生变化。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的创办,使我院有了第一批法律专业的毕业生。现在,新进法院的同志多数都是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且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到2018年底,全院在编69名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就达62名,其中研究生7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人民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法官员额制,使法官素质进一步提升,从而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70年的风雨历程,70年的摸爬滚打,宜都市人民法院的干警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办案,依法执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院工作受到了各级组织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1995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最佳人民法院”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连续9年被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多次被宜都市委、宜都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为“红旗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普法先进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等。先后有2个人民法庭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省示范人民法庭”。21人次荣立二等功或受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报嘉奖;89人次荣立三等功或受到中级法院以上的通报表彰;151人次被宜都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模范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漫步从头越。回顾历史,是为了不忘历史,更是为了肩负历史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迈进新时代的宜都法院人,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砥砺前行,奋勇前进!


  责任编辑: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