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温泉分局四项措施扎实开展年报公示工作

29.06.2015  11:54

为认真贯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大力推进年报公示工作任务的落实,咸宁市工商局温泉分局积极作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扎实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个体工商户年报6152户,年报率76.97%,企业年报84户,年报率86.6%。

强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年报工作。年初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列为中心工作,明确四个基层工商所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6月初,根据省局和市局要求,在分析前期信息公示工作重点和难点的基础上,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年报公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确保信息公示年报率,分局督办小组采取日调度、周通报方式,每日入驻工商所进行随所督办,确保了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强化学习培训,练好过硬内功。为更好地指导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公示工作,年初对基层所开展了2期“市场主体信息年报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基层所尤其是窗口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再回炉”,重点对年报公示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讲解;不定期召集基层所负责人就年报公示工作进行交流,突出问题导向,要求基层所人员扎实练好硬内功,能够熟练讲解年报公示操作流程和方法,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方便。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咸宁日报》和咸宁电视台、市局局门户网站等宣传载体,及时宣传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在办事大厅设置年报信息宣传栏放置《年报须知和操作指南》,对年度报告范围、时间、方法、步骤、内容等向广大市民和企业作了进一步说明。同时以网格化监管为依托,深入企业、市场、商户,向各类市场主体讲解《条例》内容,确保《条例》的精神和年度报告通知传达到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各项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咨询服务700人次,使温泉城区市场主体广泛知晓年报公示的范围、内容、具体流程及操作方法,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义务,积极申报。

强化服务指导,推进工作进度。对于一些还未进行信息公示的企业和个体户,采取“负面清单”模式年报一户记录一户。同时要求基层所人员务必电话畅通,对前来咨询的企业和个体户实行首问负责制,态度热情,耐心讲解,优质服务。对年龄较大、不会上网的人员由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帮忙录入,对注册不成功的企业、个体户,由工商所工作人员手把手教其操作,确保企业、个体户信息公示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