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工商局四项措施加强“两法衔接”防控执法风险

11.11.2014  10:06

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加强法律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天门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六五普法”为抓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审查监督机制,多举措为“两法衔接”提供强有力保障,有效的防控了行政执法风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便于移送涉嫌犯罪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法规、公平交易、监察等机构参与的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各工商所、直属机构确定相应负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联络员。法规机构负责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和个案的审查,参加政府法制办和检察机关等部门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公平交易机构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具体移送,监察机构负责事后监督,对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明确的分工使案件移送工作有序高效。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两法衔接”意识。通过制定下发《天门市工商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实施办法》,明确了对有案不移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强对办案人员、案件核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转变思想,摒弃部门利益意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通过举办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以实际的案例,对执法人员在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诉讼的规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方面进行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

三是司法提前介入,确保移送的准确性。针对在大要案件办理中,特别案情较为复杂的情形下,是否移送、怎么移送等方面的问题,我局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根据两法衔接的精神实质,通过提请司法机构提前介入,加强实施行政处罚前与公安、检察机构之间的沟通,既保证了工商行政执法不出现偏差,又使涉嫌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制裁。

四是信息共享,加大行政执法的广度和力度。通过建立与纪委、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实行违法信息的共享与互通,有效开阔了行政执法办案的视野。如某药业公司工作人在销售药品时向用药医院主要人员行贿,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信息共享机制,获得刑事判决的相关信息后,认为某药业公司的行为同时构成了商业贿赂,通过立案调查,对某药业公司给予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