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局四项措施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13.08.2014  10:23

  一、建立防控机制。对国土资源违法实行“零报告”“专题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新媒体着手打造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监管工作平台,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做到零容忍、勤防控、铁手腕。

  二、强化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巡查预防体系建设,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严格执行巡查发现、制止、登记、报告、通报和总结等工作制度,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三、落实专项巡查。完善“全方位”“全时段”监察发现机制。针对违法问题严重的地区,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进驻开展专项巡查,实施“批、供、用、补、查”全程监察。

  四、启动问责机制。强化乡镇国土资源所的主体责任,重点强调对未按规定执行动态巡查、违法报告制度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实施问责。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停职停岗”和“行政处分”等四种追究措施,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