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立身 勤廉有为

27.02.2015  11:12

      (作者:张忠斌)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会上,总书记对县委书记提出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要求,应该说,这也是对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队伍的要求,所以,今年春季的整训活动即以此为主题,我先谈几点认识,供大家在学习、讨论及整训时参考。

        一、心中有党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根本的保证。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必须将党的方针、政策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始终。

        (一)对党绝对忠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让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落到实处。法院的工作有无作为,有多大的作为,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为大局服务的能力。党组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在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组织机构,是实现党对非党组织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保证。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周强院长要求各级法院党组和广大法院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学以致用,各级法院党组要观大势、掌大局、议大事、抓大事。我们党组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作出一系列的工作决策和部署,同志们要认真的贯彻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和部署做出之后,还要研究具体办法,明确责任,一环扣一环地去抓,这样才能实现各项决策和部署的全面落实。值得警惕的是,有的同志或部门“头上无组织,脑中无纪律”,比如,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人口口声声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执行,实际上自己搞了一些变通,合己意则执行,不合己意则变通或不执行,做“选择题”和“否定题”。

        工作中,我们要有抓落实的担当和品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的《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为把宜昌建设成为现代化特大城市而努力》讲话中专门讲了抓落实的问题。现在我们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抓落实不力的问题,譬如我们党组出台了不少的制度,也有一些重大决策,但有时落实不够。或拈轻怕重,不挑担子,挑肥瘦,有成绩怕别人不知道,遇到问题一推六二五;或害怕出事,奉行“无过便是功”,整日吃饱混天黑,遇事则拿条件不具备、情况很复杂来辩解;或爱惜羽毛,不讲党性讲人情,不看原则看面子,明明知道是歪风邪气却不敢抓、不敢管。

        看干部主要看他在不在状态,一项事业、一个团队急需的就是那些意气风发、满腔热情、积极主动作为的员工。每个人最值得别人留恋的,就是对别人的忠诚。你也许什么都没有,但你必须拥有忠诚。忠诚不仅仅是一种关注,更是一种做人的境界。忠诚让人铭记一份真情,让世界处处充满爱。忠诚就是指对一个人、一种理想、一种事业、自己的组织和国家等的真心诚意、尽心尽力、毫无二意的忠实状态。忠诚之于尽力,是一种为人的品格;忠诚之于工作,是一种为事的品格;忠诚之于政治,是一种从政的品格。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同志的讲话中特别引出了下面一句话来——“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非忠诚无以可立;非忠诚无以可变;非忠诚无以可依;非忠诚无以可用;非忠诚无以可成。

      (二)守纪律懂规矩

        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增强党性,要自觉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习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度的重要考验”,我们的党要团结和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有成文的纪律,也有不成文的纪律,不成文的纪律是自我约束的纪律。《人民日报》2015年1月19日有篇文章《党员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文章说:“抗战时期,毛主席就用个电台指挥工作,‘嘀嗒、嘀嗒’就是毛主席和党中央的声音,全党全军同志都无条件地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说这个“嘀嗒、嘀嗒”声就是我党优良传统中的党内规矩,就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这些重要的论述,总书记对党的高级干部,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都提出了要求,那就是要守纪律懂规矩。

        1、树立组织意识,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习总书记指出,“必须服从组织的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人民日报》2015年1月26日刊发了《服从组织不需讨价还价》的文章,文章中讲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4年曾组织过一次调查,受访网友中,认为身边党员、干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很严重的,高度达74.1%。这从一个侧面敲响警钟,党内无组织无纪律问题还较普遍,决不能任其继续下去,否则后果十分严重。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实质是少数服从多数,其核心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4日发表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文,强调,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我们要真正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反省自己,提醒批评同志,红红脸,出出汗,相互提醒,平平安安,把事办好。

        2、树立团结意识,团结一致向前看。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不是“结团”,在组织路线和用人问题上,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只要是优秀的干部,都要人尽其才,用当其时。干部问题既关系到党的事业,同时也关乎同志们的感情、利益等,一定要高度重视。我们要等距离对待每位同志,让阳光照耀到宜昌法院每个角落。

        3、树立秩序意识,严格遵守组织秩序。习总书记指出:“必须遵循组织秩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组织秩序作为管理规范,作为规则,可以发现、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能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如果缺少了组织秩序,只是我行我素,对个人,就如同无舵之舟、无缰之马,迟早会迷失方向;于组织,则如同一盘散沙、一堆乱麻,难以形成合力。分散主义不是民主,集中统一才有力量。如有的同志在工作中无视规矩,或是“迈过锅台上炕”,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不斩而奏。邓小平同志指出:“反分散主义是向全党提问题,一定要这样抓。下面只看到小天地,这不怪他们。我们要用正确的思想去引导他们。要在群众中树立全局观点、整体观点,要让他们看到长远目标、光明前途,这些很重要。

        4、树立原则意识,管好身边的人。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不能公私不分,把公权用于回报私情;不能情大于法,因感情因素而有失公正;更不能利压倒法,为谋取私利而罔顾国法。在这里,我也作出几点承诺,一是绝不违反程序或出于私利过问案件;二是凡打着我的招牌或旗号来法院办私事的,绝不要给予方便;三是对通过各种关系要求提拔的一律不理。

        二、心中有民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

      (一)在利民便民上下功夫,将司法为民的情怀细化到每个案件中。

        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等等。其中,对便民利民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要求。我们扪心而问,落实得怎么样?我认为以制度落实制度的多,贴在墙上的多,落实到行动上的少,口头上说的多,喊的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少。

        1、方便群众诉讼立案。建立预约立案制度,做好特殊情况的节假日立案工作,为行动不方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准确告知立案材料要求,向当事人提供诉状样本,全面准确告知立案材料的有关要求。当事人立案材料不全或诉状内容、形式不符合规定的,一次讲清如何补齐或更正,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反复修改。善意提出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对符合诉讼费用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对条件不符合的,要耐心说明理由。

        2、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诉讼服务大厅实行柜台式或窗口式办公,统一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收转送达、约见法官、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设置无障碍通道、休息座椅、饮水用具和书写、复印、传真、网络、设立自动取款机、POS机等设备,提供诉讼指导资料。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对一些传统的“习惯”,要予以“零容忍”,如将当事人和律师带到办公室,诉讼材料收转不及时,在办公室或私下收转,判后答疑及约见当事人不在诉讼服务中心等,现在每个业务庭、室、局均在诉讼服务中心有办公室,要按规定使用,这个办公室就是你部门的,要管理好。

        3、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从现阶段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能力和条件差异较大的实际出发,在保证程序公正和平等对待的前提下,注意为当事人特别是没有委托律师辩护、代理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必要的程序性指导与帮助。强化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事项告知工作,当事人提出调取证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法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应当依职权调取、核实。

        4、注重司法规则对不同阶层社会成员适用的公平性。公平具有相对性,不同的人、不同群体对公平的感知不一定完全相同。所以,我一直主张审判执行的过程中,要体现“三个尽量”,即尽量减少群众的诉累,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尽量心向弱者,减少司法的对抗性;尽量让裁判体现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观,使之得到社会的认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切实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感知和共同感受。不断加强对社会生活的调查研究,认真了解各类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主要方式与规则习惯,善于总结和使用人民群众公认的常识和经验,努力使司法过程和处理结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贴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5、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且有调解可能的纠纷、家庭与邻里纠纷、法律规定不够明确以及简单按照法律处理可能失之公平的纠纷,应当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优先用调解方式处理,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有必要为社会提供规则指引的案件纠纷,应当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前提下,注重采用判决的方式。我们要积极总结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在法律规定框架内,恰当借助乡规民约,尊重善良风俗和社情民意,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我们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民事调解案件审查、防止虚假调解的意见》,对一些商事案件的调解,确实要注重审查,特别是对一些有违商事规则的调解不能简单地予以认可。在参加人大会期间,有个律师代表建议要加强法官对商事规则的学习,这样有利于商事案件的裁判和调解。

        6、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积极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山区、林区、边远地区等交通不便地区的人民法庭,要加强和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工作机制,并通过远程立案等技术平台,着力解决当事人“立案难”的问题。边远民族地区以及其他群众诉讼不便地区,应当确立巡回审判为主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形成以人民法庭为点、车载流动法庭为线、基层人民法院为面,“点、线、面”相结合、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络。中级法院二审、再审案件要加大下乡办案的力度,减少群众的诉累。

        7、善于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语言是思想交流的工具。《法制日报》有篇文章,《法官审案讲‘家常话’也是以人为本》,介绍的就是南京法院大力提倡法官在审案中要讲“家常话”的做法。“良言一句暖三冬”,接待群众要文明礼貌、举止得体、态度热情、服务周到、高效快捷。

        8、加强案卷移送工作。大力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做好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案卷移交工作,明确移交期限,统一移交方式,落实移交责任,缩短移送时间。

        9、送达要及时、规范。案件审结后要及时制作裁判文书,文书送交文印室后要迅速印制,绝对禁止以人手不够而将裁判文书压着不印,让裁判文书不能及时送达。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前一段时间,社会上、业务庭是对中院文书印制速度慢颇有意见,切不能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

      10、坚决治理消极执行。特别是对涉民生案件要加大执行力度,防止不作为、拖延执行、推诿扯皮等行为。慎用强制措施,特别是对回家过春节或回家主办重要喜事、丧事的被执行人要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促使其自动履行。

      (二)事业最终要靠人,关键是用好干部。

        心中有民,除了我们常说的司法为民外,还应包括我们党组心中要严管厚爱我们干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专门提到要真情关心爱护干部的问题。要深入了解干部情况,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后勤保障,改善干部工作生活环境,注重人文关怀和心里疏导,帮助解决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的实际困难,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等。关于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该《意见》指出,加大从基层遴选法官力度,完善中层轮岗、上下交流机制,完善后备干部培养制度。加强对优秀干部培养、注重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和党外干部配备。关于干部选拔机制,该《意见》要求,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选拔干部。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平竞争择优方针,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避免“凡提必竞”、“一考定音”,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群众公正和实绩导向,不简单以票取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等等。在此,我想重点与大家沟通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新风的综合体现,核心是领导干部的党性问题、觉悟问题、作风问题。省委李鸿忠书记指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政治生态如不好,“一把手”担主责。“一把手”要勇于担当,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使美的得到弘扬,恶的得到制止,从而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人民日报》有篇文章《政治生态十大“常见病”》:①“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潜规则;②“拼搏不如拼爹”的特权思想;③“能力不如关系”的关系学;④“琢磨事不如琢磨人”的投机专营;⑤“干的不如看的”论资排辈;⑥“做事不如作秀”的形式主义;⑦“摆平就是稳定”的伪稳定;⑧“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⑨“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⑩“不怕犯事只怕出事”的地方保护主义。如果让“常见病”在一个单位蔓延,那么这个单位一定会正气不彰,邪气不祛,明制度名存实亡,潜规则大行其道,遵纪守法、埋头实干的干部处处受排挤,胡作非为、好大喜功的干部如鱼得水,加官晋级,等等。净化政治生态,选人用人是关键,全市法院一定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支持、鼓励干事者,批评空谈者,追究诬告者,宽容失误者,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2、怎样成长为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努力是干部成长的内因,也是决定性因素。自身努力最重要的是以下三个方面:①要高定位、有理想。工作中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是干部成长的重要驱动力;②要手脚勤、不浮躁。脚踏实地、勤奋敬业的工作作风和态度,是干部成长进步过程中必须着力培养的重要品质。③要有眼光、能办事。较强的能力和突出的业绩是干部成长的决定性条件。干部能力和素质的集中体现,就是能干出获得群众认可的业绩来。当然,在中国,是党管干部、党委(党组)推荐重要干部,这决定了干部的成长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这是干部成长的外因,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3、要关心爱护干部。体谅他人,为他人着想不是一种需要学习的能力,而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温暖的力量。带着“暖意”当干部。啥样的干部招人爱?调查者把领导分成6类,狮子型(强势果断)、蜜蜂性(事必躬亲)、猴子型(聪明灵活)、孔雀型(风度翩翩)、绵羊型(温和亲民)、海豚型(睿智博学)。调查发现:绵羊型(38.2%)、海豚型(29.8%)、狮子型(19.3%)得票较高,猴子型(6.5%)、孔雀型(4.8%)、蜜蜂型(1.3%)得票低。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员工除了希望得到合理的收入以确保安全感外,也希望爱与归属、被尊重、自我提升等高级心理需求被满足。绵羊型领导有亲和力,更包容,能给员工发挥创造力的机会,并以谦和、尊重创造出和谐环境。每年11月16日为世界宽容日,宽容不仅要懂得尊重,还要懂得包容,包容不同的人,不同的性格、生活方式,唯有尊重差异,才能豁然开朗,和平共处。

        三、心中有责

        “责任”这两个字,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大人有工作的责任,学生有学习之责,婴儿有成长之责……,只有做事怀着一颗责任的心,那事情才会成功。在总结2014年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深情地说:“为了做好这一些工作,我们的各级干部也是蛮拼的。”“”体现了一种责任态度、进取精神。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的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能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不能天天混“”过,一年、两年、三年还涛声依旧。

        在网上,有一篇文章叫《李嘉诚的司机离职前说了一番话,惊呆了一群人》,很火爆,点击量很大。现在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这篇文章:有句话说得好:你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和谁在一起!李嘉诚的司机给李嘉诚开车开了30多年,准备离职而去。李嘉诚看他兢兢业业干了这么多年,为了能让他安度晚年,开了200万支票给他。司机说不用了,一两千万还是能拿出来的。李嘉诚很诧异,问:“你每月只有5至6千元收入,怎么能存下这么多!”司机回答说:“我在开车时候,您打电话的时候说买哪个地方的地皮,我也会去买一点,您说要买哪支股票,我也会去买一点股票,到现在有一两千万的资产!”跟着百万赚十万,跟着千万赚百万。一根稻草不值钱,绑在白菜上,就是白菜的价钱,绑在大闸蟹上,就是大闸蟹的价格。跟着苍蝇进厕所,跟着蜜蜂找花朵,跟积极的人在一起,你就是积极的,跟消极的人在一起,你就会出口成脏。朋友,看看你所在的环境,需要改变没有呢?现在,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的成长轨迹,决定你的人生成败。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和勤奋的人在一起,你不会懒惰;和积极的人在一起,你不会消沉;与智者同行,你会不同凡响;与高人为伍,你能登上巅峰。科学家研究认为:“人是唯一能接受暗示的动物。”积极的暗示,会对人的情绪产生良好的影响,激发人的内在潜能,发挥人的超常水平,使人进取,催人奋进。远离消极的人吧!否则,他们会在不知不觉中偷走你的梦想,使你渐渐颓废,变得平庸。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态度决定一切,有什么样的态度,就有什么样的未来;性格决定命运,有怎样的性格就有怎样的人生。有人说,人生有三大幸运:上学时遇到一位好老师;工作时遇到一位好师傅;成家时遇到一个好伴侣。他们一个甜美的笑容、一句温馨的问候,就能使你的人生与众不同,光彩照人。生活中的不幸是:由于你身边缺乏积极进取的人,缺少远见卓识的人,使你的人生变得平庸,黯然无光!

        所以,心态不能消极,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我觉得,一些良性竞争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尤其是在事业中,遇到一个对手,意味着你需要更努力地工作,以获得发展机会。虽然你不应视学习或工作为赛场,但有一点竞争观念确实会提高效率。心理学家兰博文说:“一旦我们看到有人在工作上领先于我们,我们通常会尽力迎头上去。当然,我们无须把别人当成敌人,但是在工作中就要有不甘落后的精神。”不要把梦想寄托于未来,寄托于想象的明天。回到当下,回到现实的生活中去,实实在在的干、去做。我们有些年轻人在进入社会后,曾经的理想、梦想,慢慢地被社会同化了、熔化了,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前进道路上的一些挫折、失败,在改变着一些年轻人的方向和追求,消褪着大家的青春和激情。人一旦给自己“放假”,找“原谅”自己的理由,或自我感觉好、自我觉得轻松时,证明你在吃老本或在走下坡路,就难以成就一番事业。冰心老人有句话:“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年轻人一定要经风雨,多吃苦,能吃亏。建议年轻人读读马云的《不吃苦,你要青春干嘛?》一文。

        当然,我们也要调整心态,特别是对一些年长的同志,过去的一些梦想,特别是事业上的成就不如心愿。我在此也赠上两句话:“天空累了,放弃了阳光,选择了月亮;花儿累了,放弃了美丽,选择了果实。”狄更斯说:“一个健全的心态,比百种智慧更有力量。”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就会越成熟,不能接受的事情也会越少。人到中年,家庭的幸福、老人的健康以及孩子的茁壮成长是我们最大的宽慰,我们每天也都在为之努力着。有篇文章说,人到中年,要做10件事,前3件是①储蓄友谊。那些靠得住的友谊是今生最温暖的一件外衣,它是靠你的人品和性情打造的,一定要好好地珍惜它。②学会放手。这个年龄已经不允许你不成熟,当你无力把握命运中的某种爱、某种缘、某种现实,学会放手,给自己的心一个全新的开始。难以控制自己的境遇,最能做到的,就是调和心态,保持状态。③播种善良。一定要极尽自己所能,让那些比你苦、比你难的人感受到这世上的阳光和美丽。

        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人与人之间,因从事相同事业,冥冥中会有缘分牵连。一起相处,成为同事,既要讲义气,也要讲原则,不讲义气,就不可能有朋友,如不讲原则就没有事业。我们在工作中,既要把事做成、做好,也要在工作中建立感情,储蓄友谊。人和动物的区别很大程度是社会性,最主要的标志为人是有感情、有思想的高级动物。不管你在什么职位,无论你走在哪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在工作中形成的友谊,不是时间距离能够隔阻的。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一个人不论在什么地方都要有感情。

        每个单位是按工作量核定编制了的,一个萝卜一个坑,你不能位置占着,工资拿着,不做事。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是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无论你是院领导,还是中层干部,还是一般的干部、法官,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肩上的担子、手中的事情。对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就不仅仅严格要求自己就行了,还得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履行“一岗双责”。什么是“领导”?李瑞环同志说,“”就是带领,就是走在前边,干在前边,身先士卒。“”就是引导、教导。只有“”好了,“”才能起作用。自己满脸脏东西,怎么号召别人讲卫生?你在台上讲人,人在台下讲你,你讲的不管什么用。中层干部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庭长、副庭长们不仅要管案件,还要管人,保证自己的部门不出事,工作有亮点,创品牌。我们的法官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整个社会应该说倡导的是适度竞争,这是主流的取舍观。我常看中央台,无论是《星光大道》、《我要上春晚》、还是《黄金100秒》,等等,都是倡导适度竞争的,告诉我们该有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态度。2015年2月7日的《星光大道》中江苏徐州的一名女教师豌豆的才艺表演让我印象很深,毕福剑说:“这节目没法办下去了,都玩命。”我们不提倡“玩命”,但要进取、向上、履责。

        四、心中有戒

        戒,就是戒备。《说文》曰:“戒,警也。”《人民网》有篇文章说《心中有戒》,就要“行之有界”。说得较透。

        1、用权要有界。人们常说:“从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滥用权力就是连接这两者的通道”。一名干部到罪犯,往往就是一念之差、一墙之隔、一步之遥,一不留神就会从“座上宾”沦为“阶下囚”。“一念之差,人生打岔”。为什么?你看我们不是常看到一些过去同事、一些领导成为了罪犯吗?李静院长在2015年向人大报告工作时说,2014年全省法院有84名干警受到了法纪处理。为什么?一首当代民谣鞭辟入里:“终日奔忙只为饥,才得饱来便思衣;衣食两般俱丰足,房中又少美貌妻;娶得娇妻并美妾,出入无轿少坐骑;骡马成群轿皆备,田地不广用难支;买得良田千万顷,又无官职被人欺;七品五品犹不足,四品三品仍嫌低……各种妄想无止息,一棺长盖抱恨归。”不能在金钱面前动起“小九九”,不能在案件中或项目上打起“歪主意”,更不能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捞一把”。人有七情六欲。从生命科学角度而言,人类之所以绵延生息不绝,源于生理欲望驱动,正常、合理的欲望,可以让人身心健康,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争取人生中的精彩。反之,则适得其反。中医认为,如果一个人欲望过强,贪念过重,轻则伤害身体,重则危及生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列出一个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一个人幸福与否,效用是分子,欲望是分母,欲望欲小,幸福的指数越高。不管从中医学上讲,还是从经济学角度探讨,一个人的欲望一旦过度,一切便归于零。你们看几个贪官是缺钱的人?欲壑难填啊!让我们将这句话作为座右铭——事常知足心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

        周强院长在《求是》杂志上发表了《推进严格司法》一文,司法权的运行必须公正、公开,要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办案责任制。这就是我们行使司法权的界限。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有诸多关于司法权行使的规定,如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缩小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非法证据排除、裁判文书公开,等等。要习惯在“玻璃房”里工作,在“探照灯”下用权。

        2、交往要有界。古人云:“益者三友,损者三友”。相当一部分就是没有处理好自己与一些所谓“朋友”的关系,甚至与他们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形成了“你给我送礼,我让你得利”的利益链条,结成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联盟。一旦收了别人的钱,就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了别人,最终导致自己身败名裂。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交友不慎,必有隐患。

        在此,我特将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则告诫与大家一起学习。“为什么说当官是高危职业?就是说不仅主动以权谋私不行,而且处处防备社会诱惑。诱惑太多了,处处是陷阱啊!所以自认为是当官能享受的,产生快感的事情,背后都可能隐藏着罪恶,都可能是陷阱。有人说,天上掉下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一旦突然凭空来了个好处,一定要警惕。看到这些东西自己就要戒惧,退避三舍。咱们的门神要摆正,大鬼小鬼莫进来。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一旦犯事,什么都没了,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那些大贪巨贪,最后不就是一个财务保管员吗?就是过了个手,最后还要还财于民,还财于公。不要做这些事情,就像当年黄埔军校门口那副对联写的那样:‘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勿入斯门’。要想明白了再来干。

        所以,我再次一起与大家重温一下我曾经送给大家的“六千万”:一是与案件有关的吃请千万不能去,去了就可能掉进黑洞;二是莫名的“大方”与“慷慨”千万不能收,收了就可能走上“不归路”;三是律师、掮客、拍卖、评估等中介组织人员千万交不得,交了就要被“绑架”;四是美色千万不能沾,沾了就可能掉入“陷阱”;五是“四风”千万顶风上不得,上了就会“中弹”;六是心存侥幸千万不能有,一失足成千古恨。

        3、处事要有界。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我们有的同志不该去的地方去了,不该拿的东西拿了,不该吃的东西吃了,说话毫无遮掩,不该说的乱说,不该评论的瞎评论;有的同志一有不顺、不快,就心发慌,行为失范。前不久,媒体报道了两名中国游客在泰国航班上因换座的问题,肆意撒泼,侮辱空姐;一架由重庆飞往香港的航班上,前排乘客嫌后排小孩太吵,后排乘客责怪受了前排座椅的影响,又是一场大打出手。这与“丛林法则”何异?这些都是没有戒的表现。“塔西陀效应”告诉我们:“当失去公信力时,不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假话、坏事。”所以我们一定要注重平时的言行,注重自己的公众形象。职场不是屠宰场,没有必要“逢人只说三句话”,更没必要逼着自己修炼为失语症患者甚至是道路以目,但是,不乱发牢骚,保有一份坦然的风度,应不失为一种职场智慧与修养。一个哲学家的比喻:身体上的各个器官肢体之所以是这样,全在于它们的统一性,并在于它们与整体的统一性有联系。譬如一只手,如果与身体脱离,虽然可以叫作“”,但实质上已经没有了手的功能。说得文气一点的话,就是无机的部分,可以离开整体独立存在却不失原有的性质,而有机体的部分离开整体就失去原有的存在,“器官只有适应构成整个生命的总目的,才有确定作用。”这就是“内在合目的性”。每个人,无论你多有能耐,经历多深,但一旦你失去了组织,失去了“母体”,你就不再是“”。公共文明中“任我行”的通病,值得每个人审视和反思。在河北某市殡仪馆,有一个灵位牌,光秃秃的没有名字,照片也被家人用小花圈遮挡。“为什么不把名字写上?”家人说“不敢写,也不想写,怕惹麻烦。不要说写,一提到他,有公墓连骨灰都不敢放。”这就是曾经河北第一秘,曾风光无限、35岁就当上省国税局局长的李真。

        这些是我平时的一点学习体会和感悟,借此机会,与大家共勉,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