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坚持“四抓”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

25.08.2014  18:16

  

  本网讯(通讯员 唐诚、黄涛)近年来,赤壁市院始终把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作为抓手,以创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重心,根据关于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建设有关要求,大力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抓“”提质量。为推进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建设,该院先后到洪湖、公安、武汉市东西湖、江岸等地检察机关学习取经。从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软硬件设施建设到管理制度、业务工作、经验总结等进行全方位学习,并在工作中进行实践运用,对照要求,发现在业务资料的整理装订上还做得不够规范,与武汉等先进检察院相比有较大差距。对此,该院坚持精益求精,集中科室人员加班加点对近3年来所有的业务资料进行全面清理,重新装订,按照一级标准分类整理,共计30余册,既健全了管理,又方便了日常工作。做到所有的监所检察业务资料齐全、装订整齐、规范到位,促进了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不断进步。

  二、坚持抓“”求实效。在硬件建设上,以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和等级治理工作为契机,从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等方面细化检察职责。在监督方式上,在监管场所不仅在户外设置了1块大检务公开栏、在收押室、家属会见室、监区也分别设置了6块检务公开栏,还在每个监区门口累计安装了18个检察信箱。在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细化到专门为在押人员制作了权益告知卡,入所时由在押人员自己领取或驻所检察人员发放等方式,让在押人员清楚的知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在科技建设上,对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要求和标准,逐条逐项对各项驻所检察工作进行全方位自查、整改,力求精益求精,全面规范。驻所检察人员拎着电脑主机先后5次到省院、武汉市院、东西湖区院锲而不舍地寻求相关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帮助,将监所检察先进管理软件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为了实现与看守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检察局域网三网联通,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及驻所检察室干警多次与公安、看守所领导和技术人员接洽协调,实现了三网互联,增强了驻所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坚持抓“”促管理。坚持使每份监所检察资料有审批、有审查、有结果,一目了然,并对驻所检察工作的每项工作认真落实到位,所有归档的资料客观真实的反映驻所检察室的日常监督工作情况。2014年上半年,共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 份;检察建议2份;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意见均被办案单位采纳,并改变了强制措施。对讯问活动进行监督并制作同步录音录像提供服务40次。对违反监规行为坚决整改,如管教民警宋某有一次在监区用手机帮助在押人员薛某对外联系聘请律师的事情,驻所检察人员对宋进行谈话教育,指出其违法了有关制度有规定,并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事后宋某在看守所班前工作会上作了检讨,看守所并扣发了其一个月的奖金,并进一步加强了对管教干警的管理和约束,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坚持抓“” 促规范。 按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要求和标准,该院不断完善《驻所检察人员职责》、《驻所检察室主任职责》、《检察官接待制度》、《约见检察官制度》、《监管场所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10余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各项工作,通过制度管人管事,从而使驻所检察室实现了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到位、办事流程清晰。对照制度,要求驻所检察人员要在日常的监督检察工作中勤记日志、勤做笔录、勤查安全隐患,目的是为了做到有能力及时发现问题,有能力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有能力及时督促整改单位落实整改意见,以确保日常监督检察工作高效、规范、到位,为规范化建设打基础。驻所检察室累计驻所检察160余天,找在押人员谈话教育42人次,巡视检察50多次,对监管改造场所安全防范检查 12次,与管教干警研究工作20余次,召开联席会议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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