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在四地试点建立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

20.05.2016  08:43

  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工业用地利用低效、供后监管难等问题,今年我省将在武汉、襄阳、宜昌、荆州四地率先建立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根据产业周期,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鼓励租赁、先租后让、短期出让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避免“圈地囤地”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僵尸企业”。

  据了解,目前我省工业用地基本按50年最高年限出让。但事实上,除基础性的工业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存续周期远远不到50年,往往15年到20年后,许多工业企业就会因产业升级、结构调整而关停并转。这种50年“一刀切”的供地方式,导致不少企业土地低效利用、厂房闲置,甚至出现以工业用地名义“圈地囤地”获利的行为,严重妨碍了土地处置。

  从今年起,省国土资源厅对供地方式进行改革,明确试点地区工业企业在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和规划的前提下,可选择20年至50年的弹性出让年限,出让金按年限计算,以此减低企业首次拿地成本。

  此外,试点鼓励工业用地实行租赁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至10年,企业拿地由一次性支付出让金,改为按年支付租金。一旦租赁企业稳产,可申请以协议方式改变用地方式,将租赁土地使用权改为出让土地使用权。

  省国土资源厅匡算,以租赁为主,按长租5年计算,可节约企业一次性支出成本约80%。今年试点的4个城市,工业用地出让金总额达92亿元,按50%工业用地实行租赁,可节约成本37亿元。

  据了解,该项试点将于2017年在全省推广。

  此外,为减轻企业负担,我省还将进一步下调工业用地价格,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仅此一项,预计每年节约成本约40亿元。(记者谢慧敏)

(责任编辑: 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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