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民宗局“四个进一步”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15.01.2016  17:35

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黄冈市民宗局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四个进一步”强力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

认识进一步提升。通过学习和各种形式的宣传,市、县两级民宗部门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是大势所趋、工作所需、职责所在,全体民宗干部牢固树立起红线意识、禁区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提上了应有的高度。

责任进一步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市民宗局与11个县市区民宗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各县市区局与境内542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责任书,并指定了安全工作第一、第二责任人,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县市、每处场所,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设施进一步完善。为了防火、防盗、防食品安全事故、防文物损毁、防人员踩踏、防暴力恐怖事件,市民宗局要求并组织宗教活动场所根据本场所实际配备消防栓、消毒柜等相关设施,所有场所都配置了消防水源、添置了灭火器具,有条件的场所还安设了监控设施,配备了防暴器材,确保意外事件发生时有备而无患。

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促进宗教教职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和逃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二是强化检查督办,市、县两级民宗部门正在对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拉网式”清查,每到一处努力查找问题、限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已查出问题和隐患近60起、整改问题20多个,力争以高度的认识、实在的行动、强力的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