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好法治“三”字歌 汉阳区“六五”普法工作纪实

22.07.2015  10:54

  琴台文化中心

  消费维权识别

  药品安全检查

  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闭卷考试

  法律知识竞赛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汉阳区围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这根主线,坚持每年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区绩效、综治和文明创建共性目标考评体系,实行“一抓三挂”,一把手主抓,与绩效、综治、文明创建目标挂钩,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并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实现高起点规划、高规格运作、高标准落实,为“三个汉阳”建设和加速全面崛起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该区先后获得“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和“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区”的荣誉称号,连续七年蝉联省级文明城区,连续三年以全市中心城区第一名的成绩荣获绩效立功单位。

   筑就宣传引导桥

  流动课堂“开小灶”。利用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关爱农民工·送法进工地”活动,为农民工送温暖的同时,组织农民工学习法律与安全知识。在小商户集中的地方设立流动法治学校,定期组织培训,指导附近商户规避食品安全及经营风险。

  法律服务“面对面”。“同心·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讲座、咨询、维护权益等法律服务,与1200余家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书,提合理化整改意见278条。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中,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争取群众对重点项目的理解与支持。

  维权平台“零距离”。搭建特色维权平台,在维权中加强法治教育。区工商局与区法院联合设立消费维权巡回法庭,为当事人解决225起消费纠纷;区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和社区共建点,到发案地进行公审公判;区总工会新建696家企业调解组织;区妇联在各社区建立“妇女之家”,畅通和规范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居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高举法治文化旗

  树典型正面引导。通过省级法治单位、湖北十大法治人物、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评选活动,挖掘普法先进单位及典型人物,树立了区环保局、区地税局“全省首批法治单位”,“湖北十大法治人物”法官李冲,中国好人、全国优秀调解员王佩兰,省优秀检察官李红艳等法治典型。通过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拓阵地营造氛围。将法治文化引入居民生活,在江欣苑、都市兰亭等5个小区建立社区法治文化示范阵地,开辟法治楼道、主题雕塑等10种特色宣传载体,向居民传播“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法治理念。将法治文化融入单位文化,建立区法院、检察院等8个法治文化示范单位,在单位营造了崇尚法律、信仰法律、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将法治文化汇入校园文化,指导学校开辟法治园地,开设“法治专栏”,引导学生积极学法、参与普法。

  抓融合增强互动。探索构建“互联网+普法”的工作模式,拓展普法网站、QQ群、短信等网络阵地,开发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平台,实现法治信息传播效果最大化。全区共有73家单位建立了网站、QQ群,12家单位开通了微信、微博、短信平台。“借势造势”,将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融入法治文化活动。文明创建期间,利用“百场文艺演出进社区”的契机,将法治文艺节目和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穿插其中,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彰显服务大局观

  在助推经济发展上显身手。充分发挥专项整治的规范引导作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打击非法食品加工、非法传销、非法行医等专项治理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法治保障作用,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基层评议等活动,督促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优化法治环境。“六五”普法期间,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地区生产总值等重要指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

  在创新社会治理上有担当。改进执法管理模式,加强行政指导柔性监管,将服务融入管理,管理凸显引导,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区“六小群众工作法”、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五小五化”模式等得到省市充分肯定。强化社区服务,深入社区普及法律知识,帮助社区配强“领头雁”,完善自治章程。整合城管、物业、司法等公共服务进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落实“社区律师”制度,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服务民生上求实效。依托“万名干部普法行”、“千名干警进社区”、普法惠民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活动载体,整合部门资源,开辟社区宣传及便民通道。五年来,共在社区开展法治讲座及培训1800余场、法律咨询2930余场。区检察院设立检察巡回服务组,开展服务200余次,接待1100余人次的申诉、咨询。区法院将执行法官与当事人的“周二之约”升级为“天天有约”,组织执行法官团队走访执行人,搜集执行线索,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区房管局

  做好“”文章迎来“”变化

  汉阳区房管局在探索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善于在“”字上做文章,迎来的是实实在在的“大变化”,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城市老旧住宅区社会治理创新之路。

  讲清“小道理”。组织社区群干、社区志愿者、老党员和热心居民,向老旧住宅区居民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形式及涉及的法律法规,举办居民代表座谈会、观摩会等,赢得居民群众对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依托物业服务培训中心,制定培训计划,分类组织街道、社区负责人和物业企业负责人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引导物业公司增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紧迫感,共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8期,受训人数1000余人次。同时,编制《物业服务经典案例汇编》,收集整理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行政案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有序开展工作。

  整合“小资源”。将社区安保队员、保洁人员、志愿者服务人员、社区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纳入普法志愿服务者队伍,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队,建立物业服务站,整合老旧住宅区清扫保洁、车辆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法律服务等8项服务职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含金量”,促进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更加齐全。

  化解“小纠纷”。针对物业纠纷不断增多的问题,健全物业纠纷调解服务网络,在全市率先成立由房管、司法行政、法院等部门参与的区物业纠纷调委会,并选取12个小区按机构、场地、人员、制度“四落实”标准,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室,居民不出小区就能化解物业纠纷。完善物业纠纷调解服务机制,建立物业纠纷逐级调解、排查预警、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畅通投诉通道,开通24小时物业服务投诉热线,通过老旧小区系统联动网上物业服务投诉信箱、接待来访群众等途径,提高老旧小区纠纷投诉调解时效。近年来,受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案件216起,启动调解程序168起,成功调解147起,12起进行了司法确认程序,接待咨询2000余人次。

   区法院

  “四部曲”助推法治建设

  汉阳区法院以“六五”普法规划为总揽,唱响教育培训、法治宣传、品牌建设、司法公开“四部曲”,不断拓展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取得了积极效果。

  唱“教育培训”曲,提升干警司法能力。针对新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参加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强化干警法治教育培训,确保干警及时掌握新法律知识,正确适用法律规定,准确裁判案件。每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法律培训30余批次180余人次,并依托局域网网上图书馆鼓励干警自学。

  唱“法治宣传”曲,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在“3·8”、“3·15”等宣传日,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开展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在开学伊始,组织法官深入中小学开展法律讲堂。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群众参观法院文化设施,发放普法漫画书,现场观摩庭审。

  唱“品牌建设”曲,推出靓丽司法名片。弘扬惩教并重、传播希望、真情奉献的“妈妈法官”精神,发挥全省法院首家心理咨询中心作用,在庭前、庭中、判后帮教未成年人,在全省少年审判中形成“汉阳品牌”。发扬司法为民、攻坚克难、持之以恒的“周二之约”精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

  唱“司法公开”曲,建设法院文化阵地。将法院文化阵地从局域网延伸到互联网,为公众提供司法网络资源。在全市率先设立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定期高频转发新法律和司法解释、发布信息动态、为网民答疑解惑。建设法院百度地图和百度百科,在手机新闻客户端设立法院账号。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向媒体通报法院审判活动情况。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0234份。

  区检察院

  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

  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市民法治观念。“六五”普法期间,该院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中央、省、市级重量级荣誉55项。

  丰富普法载体,畅通服务渠道。在全省率先设立检察巡回服务组,深入社区(村)宣传检察职能,倾听百姓呼声。在社区设立检察官民情驿站,定期派驻检察官参与网格化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疑难杂症”。在永丰街设立“城中村”派驻检察室,加强与“城中村”居民的联系,深入了解群众在村改社区、村民转股民过程中的法律需求,积极化解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在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杨泗港长江大桥等重点项目工地设立检察服务站,参与重大物资采购招投标,帮助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

  深化接访机制,回应群众诉求。推行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联合接访、青年干警和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接访工作新机制,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举报线索数据台账,方便举报人查询举报线索进展情况;建立刑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视频接访,纵向与省、市院视频联通,横向与驻所检察室、派驻检察室、检察巡回服务组进行联通,实现同时接待来访群众,共同释法说理。

  推进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每年两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检察文化建设、规范化办案流程、查办职务犯罪成果展,增进社会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公开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155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074条。

  区工商局

  打造“法治工商

  汉阳区工商局坚持以法治工商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普法宣传有方法。开展“3·15”、“4·26”等主题宣传活动,为企业解读新消法,为市民提供投诉处理、法规咨询等服务。利用新闻媒体和红盾网站,报道工商监管信息,吸引社会关注参与。编制《消费维权动态》宣传册,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深入重点地区开展无照经营整治宣传,引导个体工商户守法经营。五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8.8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6万余人次。

  消费维权有渠道。依托“12315”平台,打造社区、工商所、局消保转办协调中心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网络,方便就近解决消费纠纷。五年来,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793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72.84万元,满意率达95%。组建消费维权巡回法庭,高效化解维权案件,共解决225起消费纠纷案件。

  助推发展有举措。对辖区新设立企业广泛开展行政指导,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1886份,《商标管理跟踪服务卡》56份,《商标策略提示书》38份。为“汉阳造” 广告创意产业园发展出谋划策,为入驻百余家企业提供广告宣传、工商优惠、招商引资等政策服务。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有225家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规范管理,激发市场活力。围绕商事制度改革,清理本单位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277项,全面公开办理流程,实现依法依规。推行“先证后照”和“三证联办”,开通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实现登记注册便利化;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推进部门间信息互通互享;搭建网上远程服务平台,激发市场主体创业热情。

  加强整治,净化市场秩序。加强市场日常巡查与行政执法办案全面对接,以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重点,先后开展打假维权、打击传销、归元寺周边整治、网吧整治、“亮剑”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新建34家,彻底改变全区农贸市场脏、乱、差形象,推行全区农贸市场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促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

  区食药监局

  普法与执法齐头并进

  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将依法治理与食品药品监管同安排、同部署,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步入法治快车道。

  宣传有广度。在宣传教育中,做到宣传对象、宣传内容全覆盖。单位工作人员,以领导带头学、机关人员轮流讲、外聘专家着重讲等方式,通过内部案例研讨、执法文书规范、执法大讨论等形式,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引导和激励工作人员学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企业负责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餐饮单位等关键岗位责任人开展多轮培训,参训人员共计1万余人(次),强化其“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对居民,以“药品安全示范区”及“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在“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重点时段,将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监管情况宣传内容有机融合,把法律送到市民手中,送到市民心中。

  监管有强度。从群众利益出发,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五年来,食药监局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风险排查行动、小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整治、“打击走私冻肉交易”等40余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了个体诊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批发企业“挂靠、走票”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等30余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辖区居民饮食用药安全。

  指导有力度。在人流量集中的餐饮街设立小餐饮便民服务“窗口”,定期公布市场动态及监管信息;对小作坊进行跟踪、指导、帮扶,使之达到食品质量安全基本卫生条件合格通知书;规范集贸市场监管,现有312户达到市级经营行为规范管理要求,龙阳市场被省局授予2014年度全省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

  策划/王继明 刘焱 许丽慧 组稿/汉阳区司法局 汉阳区普法办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