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积极开展投肥养鱼专项整治行动

01.12.2015  17:25

为了贯彻落实咸安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11月27日上午,咸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环保、水利、水产及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对全区水库投肥养殖整治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一行现场查看了五一水库、罗家堍水库、余家垅水库、董家垅水库、四门楼水库、大泉口水库。视察过程中区环保局对水库所在乡镇、村组发放《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材料,并向养殖户现场送达了咸安区环保局《关于禁止公共水域投肥养鱼违法行为的通知》.

当天下午区人大召开了座谈会,区环保局、区水产局、区水利局在座谈会上就如何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大明同志在充分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后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用取缔珍珠养殖的手段来禁止水库投肥养鱼,同时人大常委会还将对办事不力的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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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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