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水文局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10.06.2014  11:59

(晏娟娟)近日,咸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对咸安区水文局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这标志着该局正式在当地政府取得合法地位。 

近年来,咸宁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和省水文局《关于推进县级水文机构实质性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自去年11月份咸安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立区级水文机构后,该局主要领导多次往返于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积极向各级政府领导汇报水文工作,争取支持。 

咸安区水文局顺利完成法人登记不仅有利于财政账户设立和争取地方经费支持,作为咸宁市第一个完成法人登记的县级水文机构,其对咸宁市其他获批的县级水文局的法人登记工作所起到促进和示范效应不言而喻。咸宁局表示,将以此为契机,鼓足干劲、再上措施,力争获批的县级水文机构尽快按照“五个有”的要求早日融入当地政府,以实际行动践行“大水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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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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