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环保局“六个三”措施 为实施“创新驱动 绿色崛起”战略提供坚实环境支撑
2月17日,咸宁环保局召开全市环保工作大会,各县市区环保局班子成员、监察、监测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各单位主要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6年度环保工作的成绩和不足,就2017年环保工作的开展作出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朝东同志分别与局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会议认真讨论了了吕文艳厅长的工作报告和全省环保工作要点,并就贯彻落实,为咸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 绿色崛起”战略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确定了“六个三”工作措施,。
一是突出“三大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环保督察机制
1、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深入开展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回头看”大检查行动;持续推进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未整改完成的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和违规建设项目的督办整改工作,规范建立“一案一卷”销号档案;建立咸宁环保督察常态化运行机制,将整改责任和要求压实到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各部门联动执法工作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建设和运行管理,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推动环境督察、监察工作提能增效。
2、全面督查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集中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和道路防尘降尘专项整治、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整治等五个专项整治行动。
3、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环保监察监测机构垂改工作。
二是推进“三大改革”,坚持以制度为基础构建环保工作大格局
1、健全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大许可证监察执法力度,强化与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排污权交易、总量减排等制度措施的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实施《咸宁市生态红线管理办法》,以“三线一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积极服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2、健全生态文明责任和考核体系。出台《咸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文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环境污染事故追究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
3、健全环保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联动协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推动设立环保法庭,切实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实施“三大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三禁三治”(禁煤、禁烧、禁鞭、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扬尘整治、机动车尾气整治)活动,完善预报预警应急、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按月会诊和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均值优于考核目标要求。
2、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强长江大保护工作,实施《斧头湖水质改善达标方案》;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和年度评估并逐步扩大到乡镇,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
3、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编制《咸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农村环境网格化管理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全市涉重、涉危等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废物和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
四是推动“三大创建”,坚持以绿色为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颁布实施《咸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咸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咸宁市湖泊保护规划》、《咸宁市倡导绿色生活一揽子计划》,完成10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创建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申报和监管。
2、着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推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3、着力开展系列绿色创建活动。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邀请部专家在鄂南高层论坛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配合市人大开展2017年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
五是开展“三大演练”,坚持以预防为优先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1、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建立部门间联动应急机制。
2、开展水污染事故防治应急演练,确保饮用水和水环境安全。
3、开展危险废物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依托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开展危险废物泄漏应急演练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六是强化“三大意识”,坚持以素质为根本打造环保铁军
1、强化从严治党意识。开展第18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完善市环保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重点岗位风险防控手册,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勤奋务实、敢于担当”的环保铁军。
2、强化服务创新意识。建立环保大数据平台,建立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相衔接的管理机制。完善微信、微博、云上咸宁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打造环保“政务双微”。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构建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实施绿色生产。
3、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环保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和推行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宣传、引导和鼓励公众理性参与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