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支队“四载体”营造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宣传新氛围

28.08.2014  10:58

自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咸宁支队借助多种社会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现根据地方特色和现有资源,发挥CTV城市电视、枫丹公交车载电视和出租车LED显示屏、市主流媒体及微网平台等“载体”,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全民参与消防的良好态势。

一是CTV城市电视定期播出行动动态。 CTV城市电视—咸宁消防宣传频道一直是消防安全宣传的重头戏,在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各行政单位纷纷悬挂了CTV城市电视。支队针对秋季防火工作,专门制定了一些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小贴士、秋季防火小常识放于其中进行播放,与此同时,还将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在CTV城市电视中予以曝光,目前已详细曝光了1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位于何处、存在哪些隐患、整改时限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等情况。

二是微博微信平台不断拓宽宣传渠道。 支队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传布信息迅速、广泛的巨大优势,制定信息发送计划,责任到人,保证支队官方微博、微信每天至少更新两条有关消防常识的提示信息。集中整治期间,在微博微信网络平台上,对部分整改力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进度实时播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缓慢的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曝光,提醒网友们注意消防安全。同时发起号召,向社会广泛征集周围的火灾隐患情况,对隐患情况进行核实,勒令整改。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支队共发布微博、微信700余条。

三是车载电视和LED屏实现全面覆盖。 支队积极联系枫丹公司、源通及祥生出租车公司将消防宣传广告载入出租车、公交车,每天四个时段滚动播放10条消防安全提示语,并定期更新消防公益广告,让出行市民在坐车途中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并且协调市交警支队打开行人提示灯显示屏,用20字以内的宣传短语为等候过马路的行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目前,公交车载电视已更新播出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警示语20余条,出租车LED显示屏和行人提示灯不间断插播119句消防安全宣传语。

四是本地四大主流媒体营造浓厚氛围。 支队积极联系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展直观、生动、受众面广的消防知识宣传,做到报纸有专栏、电视有专题、网络有阵地。《咸宁日报》“咸宁消防”专栏中,定期对秋季防火知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消防工作动态进行报道;咸宁电视台的《咸宁消防》专题节目将对消防部门的工作情况、工作措施、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等进行报道。目前,咸宁日报已刊发3期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台、咸宁电视台已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系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