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搭建政商沟通制度化平台

10.01.2019  11:22

  为搭建政商交往、政企沟通的制度化平台,实现政商正常交往和良性互动,帮助解决问题、收集意见建议,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咸宁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系列制度,包含市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制度、民营企业家联席会议制度和市直单位对话民营企业制度等。

  市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明确市四大家领导各联系2家重点民营企业和1家商(协)会,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了解情况,每年进行至少1次调研座谈,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和商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批示件、现场办公会或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制度,明确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每年“两会”前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约30家民营企业代表和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传达上级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决定部署,听取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基本情况,就每年拟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和《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现场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对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并加以研究解决,由市委督查室以督办件形式督促分管市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提高决策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民营企业家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市委统战部每年牵头组织召开1次民营企业家联席会,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本单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对民营经济发展和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推进各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问题协调解决力度。会后以专报形式将《关于全市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的情况汇报》上报市委市政府,作为每季度举行的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的决策参考。对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上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市直单位对话民营企业制度,由司法、金融、人社、商务、税务、环保、科技等部门牵头,每季度召开1次对话会,由该部门相应科室现场讲授法规政策,解答咨询和回应诉求,促进互动交流,解决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问题,通过构建民营企业、业务主管单位和协调单位“三位一体”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编辑:裴春梅)